基层 | 以生态检察之笔,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画卷
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崇明区法院、金山区法院开展系列检察法治活动,为建设美丽上海贡献司法力量。
巡回
审判
坚持不懈,打好“长江十年禁渔”之战
8月15日,上海铁检院检察官赴崇明区向化镇社区党群中心参加巡回审判,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案例以案释法,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保护对象、常见犯罪方法等方面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法治课。
重拳
出击
严惩犯罪,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
同日,上海铁检院检察官赴金山区金山卫镇星火村村委会参加巡回审判,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官从金山狩猎区的设立历史、常用禁猎工具、方法和本市常见保护动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提高了村民关爱野生动物、共创生态家园的意识。
集中
管辖
发挥集中管辖优势
筑牢生态文明建设之基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上海铁检院2016年9月集中管辖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以来,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始终坚持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履职、同向发力,累计办理环资类案件1998件3606人,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56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7件,办理了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本市首例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大气污染环境案、非法盗采江砂案、非法采运海砂案、非法占用林地案,提起了本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首例开庭审理的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办理本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并在办理的一起本市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首次运用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集中管辖以来,办理的10起案件被列入最高检典型案例,累计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3.6亿余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守护蓝天绿水净土”庄严承诺,践行生态检察绿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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