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特殊“感谢信”的背后……
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金山检察
“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人员,在接诊时,面对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患者,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挽救的可能就是她的一生,非常感谢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以及对正义的坚守……”
在8月19日中国医师节来临之际,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金港湾”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为辖区某医院送去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 中国医师节 ·
强制报告: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无处遁形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等九部门,共同签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共同构建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制度。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完成,首次将强制报告制度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提上了新高度。
概念解释
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LAW
”
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医护人员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人员,认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对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持续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未成年人
需要全社会共同织起保护网
2022年8月,金山区检察院联合本区监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共青团、区妇联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让这项国家制度真正落实到每个孩子的身边。随后,金山区检察院先后聘任23名金山区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工作联络员,联合做好强制报告制度宣教培训、沟通联络等工作,让强制报告的法治之光照亮金山区的每一处角落,共同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点击图片了解更多内容)
检察官温馨提示
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报告:
01
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案或举报:110
02
向人民检察院报告
检察服务热线:12309
03
向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妇联维权热线:12338
共青团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
微光点点,聚而成炬。接下来,金山区检察院“金港湾”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让强制报告成为社会共识,不断织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网。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E8oA5NUr7xM5Cw04_Ywf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两年被撞20次?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