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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4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自觉。学校党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立场、政治担当的“试金石”,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立即专题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从政治上、思想上树立起改的意识、坚定改的决心、明确改的方向。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把巡视整改作为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学校“省内一流 全国百强”建设目标深入推进的过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党委书记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整改责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34项问题,细化“四张清单”,确定129条整改措施,形成《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督导落实。坚持严的主基调,领导班子带头执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树立以上率下整改,从严、从实、从紧推进整改的鲜明导向。先后召开4次巡视整改推进会,细化落实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考核激励和督查鞭策推动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视问题整改到位、落地见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其中1人同时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警告处分1人,教育提醒35人,建立完善制度43项,清退款项104.1342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实,与切实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发挥党委谋发展抓大局作用。一是针对学校“十四五”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8份。二是签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十四五”规划目标责任书》,分解重点任务和39个重点指标,明确牵头校领导和责任单位。三是将“十四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总结“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完成情况,通报2021年标志性成果,开辟专栏《我们的2021》《一起向未来》,共发布24期,不断增强教职员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信心。四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作为新教工始业教育第一课。五是积极争取宁波市委市政府和浙江大学的办学支持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二)进一步提升党委议大事抓落实能力。一是落实领导班子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会等集体学习,为学校发展把舵定航。二是出台《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三是出台《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规程》,规范议题征集、督查督办等具体环节。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补助、盘活各方资源,多渠道、多方面筹措办学经费。五是成立督查室,强化学校决议落实,增强工作执行力;修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督查督办2022年工作计划。

  (三)进一步完善班子新担当新作为机制。一是深入执行党委书记、校长碰头会制度,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前就相关议题、学校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会商。二是校领导之间每周常态化面对面交流工作,增加谈心谈话频次。三是依据分工领域相对同质原则确定《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四是进一步发挥来自浙江大学的校领导与浙江大学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对接干部、学术、学科和人才培养等浙大资源。

  二、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还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思政工作机制。一是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三是修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思政工作等重大学习内容纳入必学必研内容。四是出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设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议事范围、基本职能,每年度专题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至少一次。

  (二)建强思政教师队伍。一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的“三单独”评聘制度。二是通过内部调转,增配4名思政课老师,目前思政课专职教师共31人,学生共10412名,达到1:350的思政课教师比例要求。通过内培外引,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培养学科带头人,鼓励教师攻读博士,现有博士在读8人。

  (三)提升思政教学质量。一是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2022-2024)》;修订课程教学说明,完善过程考核要求,加强学生教学过程参与;落实整改期末考试卷面不及格问题,形成《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思政课考核整改报告》;制定《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方案》,确定“一流课程研讨会”组织方案,定期召开建设研讨会。二是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2022-2024年)》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年”方案》,定期开展理论沙龙、集体备课和青年教师“说课、听课、评课”活动。三是与浙大马院商定2022年战略合作推进工作清单,聘任浙大马院4位教研室负责人担任我校马院课程导师,帮助提升我校思政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四是用好宁波“红色根脉”,融入校本教育资源,提升教学效果,“微化”教学获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被全国各媒体转发,有力提升了微化教学改革区域影响力;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现场教学流程》,与宁波光年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三、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部署重视不够,工作推进明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数字化改革统筹推进机制。一是积极传达学习省委关于数字化改革的最新要求,每两月开展一次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二是开展部门业务系统盘点和业务数据专项调研,制定学校业务数据标准。三是开展各部门的数据清洗和集成工作,11月前完成学校统一的数据平台搭建上线,年底前实现与主要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四是开展数字化系统建设需求调研,搭建个人数字档案和自助数据填报系统,年底前完成数据集成并实现系统试运行。五是计划9月底前完成数字化改革工作考核指标调研,10月底前完成考核指标制定,纳入相关考核文件。六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数字化改革学习培训计划》,将数字化理念、数字化思维的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师培训。

  (二)加大数字化改革资源投入。一是加大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2022年度划拨数字化改革经费2500万元,占学校年预算支出经费4.97%。二是开展校园网络基础设施整体升级改造方案与老旧业务系统迭代升级计划设计论证。三是开展2022年数字化改革项目申报,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老旧业务系统迭代升级。四是形成中心机房建设方案,年底前完成集约化绿色中心机房的施工建设。五是形成新一轮校园基础网络升级建设方案,年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四、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与坚持严的主基调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落实“五张清单”压实廉政建设责任,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二是制定《院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院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每年向学校党委述职述责述廉,自觉接受评议考核。三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发放《监督提醒通知书》9份,《函告书》3份。四是对未召开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的4个二级学院党组织班子及负责人进行教育批评,对涉及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7个二级党组织班子及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建设。一是保障纪检监察室人员到编到岗,增配1名业务主管;根据要求,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编制为5人,已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方案》,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教育培训。

  (三)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查改。一是制定《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推进“四责协同”;针对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院级党组织、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发出《监督提醒通知书》9份、《疫情防控专项提醒建议书》8份,向分管(联系)校领导发送《函告书》3份。二是严格执行《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21年版)》,凡引进A类顶尖人才、B类特优人才、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及需要突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E类人才待遇细分方案》引进E类高级人才,均需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引进。三是开展学校商铺租赁合同自查,对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对重要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寻找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四是对招生、培训、采购、维修改造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对每个风险点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形成防范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岗位责任人。

  五、关于“监督执纪能力较弱,履行职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一是常态化开展素质提升,对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学习时长,参加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实践活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次数等作出明确要求。二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纪委处理案件分析研判、回头看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二)落实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一是对2016年以来31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进行梳理,逐件分析,形成《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分析报告》。坚持“严”的主基调,及时采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共教育提醒35人。二是开展财务报销、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形成报告;结合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开展干部兼职专项检查,督促1名干部退出企业兼职。三是印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部门协调联动的暂行办法》,建立双向交流及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发放《监督提醒通知书》17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关于“重点领域制度执行不严格,风险防范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一是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督察、抽查或专项审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766项,随机抽取审计2项科研项目。二是清退科研项目违规机票费用,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清退科研团队虚增科研业绩津贴,给予该团队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2名相关人员通报批评。三是积极引入“科研安”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数字化系统,年底前投入使用。四是二级学院结合学院特点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开展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校级科研经费使用风险点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

  (二)推进招投标规范建设。一是编制《采购政策制度汇编》,开展政策宣讲培训,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发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采购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采购活动督查工作。

  (三)加强采购领域培训监管。一是开展采购政策宣讲与实操培训,专题学习宣传《宁波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二是贯彻落实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关联关系应回避的规定。三是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教职工个人关联企业采购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四)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余额定期存款。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服务师生意识和水平。一是出台《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管理服务提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2022年确立为学校机关“管理服务提质年”,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实施十项行动。二是制定中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方案和各单位自主培训教育计划,提升管理干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准。三是开展文明校园专项检查和教室区域维修检查;畅通报修渠道,完善报修流程,宣传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站式办事大厅平台。四是积极推进解决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位无法认证问题,待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启动备案。

  (二)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清退违规报销经费,对相关单位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开展会议费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并开展警示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财务报销、资产管理、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和审计整改情况抽查等工作。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党委会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校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对年度干部工作计划进行审议。二是出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年轻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教育培养工作力度,形成优秀年轻干部名单。三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分年度拟定工作任务,形成2022年度干部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干部动议、选任和配备,防止出现选任频次过高、随意性大等问题。四是出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操作实施细则》,规范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关键环节。

  (二)严格把关干部选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从档案馆划转组织部管理,配备1名专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二是严格落实干部提任“凡提四必”和干部纪实工作制度,压实档案任前审核责任,规范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如实记录、报告、分析研判档案审核发现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和报告制度规定,根据“三定”方案对内设机构和相关干部进行调整。四是出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平时考核制度,每年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走访、了解全覆盖。五是对三位干部的档案重新审核,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疑点进行调查、举证,调查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六是对转设以来提任干部档案进行复审,对未采用规范格式的,进行纠正;对转设以来提任干部纪实材料进行复核,对应归未归的材料进行及时补充。七是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专审和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

  九、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出国(境)监管。一是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的工作原则,对新进入等级备案范围的干部和副高以上人员,进入备案范围30日内完成证件收缴,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时备案。二是实施登记备案人员持有证照登记承诺制度,实现登记备案人员全覆盖;进一步严格证照申领、领用审批手续,规范证照借用、归还登记工作。三是对2016年1月1日以来备案人员申请出国(境)借还证件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逾期归还35人次,要求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2人在香港读书期间,未按规定进行出境报批,给予1名教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1名中层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四是进一步梳理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兼职管理、考核及相关问题处置等干部监督提醒事项,形成提醒单。

  (二)加强干部兼职报批管理。一是清退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相关津贴;对中层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3人3项社会组织兼职未按规定事前审批,给予批评教育,按程序补报补批。二是发布干部兼职报批提醒通知,汇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政策手册。

  十、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力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一是校领导带队走访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群众疑问进行解答,反馈指出的问题。二是加强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三是对巡视发现不够担当不够作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四是在《百名竺园计划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计划方案》。五是计划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标志性成果培育方案》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水平科研团队培育建设方案》。六是出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学位点培育建设方案》,全力推进硕士点的建设,将全方位推进硕士点培育工作列入学校1号重点工程,全力打好申硕攻坚战,确保学校早日成功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积极回应师生关切的问题。一是针对教师反馈的“学府苑公寓产权”问题,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沟通,及时反馈。二是积极解决师生反映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比例低、学校基础设施老旧落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重视和指导。一是建立“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每半年报告落实情况。二是开展基层党建专项调研检查,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及整改意见;依托每月党建例会,对共性问题,进行现场分析,并指出改进方向,通过搭建“学校党建双月谈”平台,办强书记论坛、党建现场会。三是建立《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四张清单”》,实施项目化销号管理。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3个院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院级党组织负责人对3个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同时取消上述6个党组织2021年度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好”的等次;将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占比为20%。五是开设“党务工作者网络培训班”,积极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培训学习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系统教育管理。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目标、平台载体、方法路径等。二是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建引领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细化基层党组织和班级党员联系人对班团工作的指导要求。三是发布《学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党员亮显工作的通知》,教育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校园空余地块情况和发展急需的功能,制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十四五”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规划》,明确校园内空余地块(包括游泳池)的建设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前期方案制定和项目申报,形成卓越学科群研究中心大楼和体育综合训练馆两个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已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二是对校园内星巴克经营收入进行审计,年底前完成。三是扬帆路999弄B区9号楼和学校教学区的商铺、酒店等房产所获收益将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积极推动与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资源共享合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下一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定力,始终保持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始终把巡视整改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认识省委巡视整改的长期性、系统性,尚未整改到位的标准不降、加速落实,已整改落实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力确保巡视整改常抓不懈。强化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健全整改工作闭环。从点上到面上、从定性到定量提升整改工作的协同性和时实效性,做好集中整改与中长期整改任务的有机衔接。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奋力推进百强高校建设进程。坚持以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推动巡视成果转化运用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百强目标,突出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聚力打造两大学科群,攻坚冲刺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为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重要窗口”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8229102,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315100;网址:http://www.nit.zju.edu.cn。

  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7/t20220704_6421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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