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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强制报告制度让“小刺猬”实现蜕变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了。从今往后,孩子会和我一起生活。她现在懂事了很多,我会好好陪伴她。”近日,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陈娟接到了希希(化名)妈妈的电话。交流中,希希的妈妈时而欣喜、时而哽咽。

  2021年8月的一天,陈娟看到了一条视频。视频中,一个女童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满身瘀青,双臂遍布血痂。凭着多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成的职业敏感,她意识到视频背后可能有虐童行为,遂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马上开启线索排查。某村村干部小王认出来视频中的女孩是同村的希希,他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宁乡市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则依法提前介入。通过走访,办案人员得知希希只有5岁,希希父母在她2岁时离婚,现在她跟着父亲徐某和继母一起生活,她身上的伤由徐某造成。同村的村民拍摄并发布前述视频后,希希的父亲和继母连夜逃往继母娘家,把希希一人留在爷爷奶奶家。

  走访当晚,办案人员和市民政局主管儿童福利的负责人联系,建议他们暂时将希希安置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安排专人看护。第二天,办案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一起,与希希在“宁姐姐”一站式女童关爱中心相见。

  希希瑟缩在房间角落的一张椅子上,头发散乱,活像一只小刺猬。看见办案人员后,她马上别过脸,低头摆弄自己的手指。为缓解希希的紧张情绪,办案人员和她玩沙盘游戏。希希用沙盘模型做了很多“好吃的”,主动送给大家。陈娟说:“也送一盘给爸爸吃,好吗?”希希却撇嘴道:“我不送,爸爸打我。”

  希希指着身上的伤,说都是爸爸打的。经鉴定,希希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身体的伤是轻微伤,内心的伤却是千疮百孔。询问结束后,希希突然开始哭闹,大声叫嚷“我不回家”。办案人员马上联系了希希的亲生母亲李某,由李某将希希接回家。

  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曾多次家暴女儿,甚至把她带到水渠边用水淹来恐吓的事实。他辩解说希希非常调皮捣蛋,自己只能这样“管教”孩子。经调查核实,希希确实比较调皮。但是,希希极可能是因为长期缺乏关爱,故意用这样的方式寻求关注。经陈娟等人与徐某多次沟通,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今年1月,宁乡市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对徐某提起公诉。考虑到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当地群众也反映徐某平时表现较好,只是教育孩子方法不得当,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法院对徐某适用缓刑。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检察机关建议李某提起变更抚养权的民事诉讼,并依法支持起诉。今年2月,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并向徐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这是一起村干部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监护侵害典型案件。2020年以来,宁乡市公安局已通过强制报告制度立案5人,我院也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陈娟告诉记者。

  (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罗亚莹 李冬)

  (原标题:“小刺猬”蜕变记)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6/t20220623_560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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