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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蹄疾步稳促发展 再接再厉促提升

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格尔木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以确定为海西地区基层检察理论研究示范院为契机,以参加全省检察理论工作基层示范院交流座谈会为引领,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实际和新要求,结合我省西部基层检察院实际情况,努力构建检察人员积极广泛参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新格局。近年来,格尔木市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发展态势不断提升。

  深入布局,构建调研新体系

  “一盘棋”促推动。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理论研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指导、帮助解决调研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理论研究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共同研究布署本院调研任务。

  “一条线”促落实。院党组将理论研究工作作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定期召开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研究布署,推动形成以党组示范引领、青年骨干带动、人人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的工作格局。制定《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理论调研工作的若干意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理论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明确努力方向和推进计划。建立院级检察理论年会暨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院检察理论年会暨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会议,确定主题,交流全院研究成果,并对优秀理论成果予以评奖表彰。

  “一揽子”促保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费保障日常管理工作,把理论研究的课题费、图书资料费等资金列入业务经费,为检察理论调研个人和团队开展调研提供保障,每年投入理论研究费用16万余元。对于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成绩突出的个人或调研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统筹推进,打开理论研究格局

  统一谋划,促实效。组织全院研究力量一体谋划、区分重点、科学分工,发挥好理论人才带动、示范、指导作用。鼓励检察人员聚焦检察实务、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整合各部门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优秀人才,形成专兼并重的多元化研究队伍。根据调研任务提出专题调研课题,课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检察理论和实务中遇到的问题为重点,面向全院干警及各调研小组,实行公开竞争、择优立项。

  积极投稿,促成效。2021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各类征文活动和报刊杂志投稿优质理论调研文章58篇。其中撰写的《海西地区企业合规治理机制模型构想》被收录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黄河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检察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入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与实践》大型文献史册中,并荣获青海省检察理论年会“二等奖”。撰写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实践问题研究》《关于行政转刑事案件中对“自动投案”认定的思考与完善》《捕诉一体下的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探析》《海西地区企业合规治理机制模型构想》等多篇调研文章被《青海检察》采编。其中《重罪视角下浅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的行使与保障研究》《捕诉一体下的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探析》理论文章在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得优秀奖。

  持续激励,促见效。将全院干警完成检察理论调研情况纳入业绩考核、目标管理机制,作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年度评价的重要参考内容。同等条件下,保质保量完成当年度检察理论调研任务的,在评优评先时将予以优先考虑。将检察理论调研成果,作为员额检察官择优晋升、检察官助理遴选入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晋升及司法行政人员转岗等,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考察依据。让开展理论研究的检察人员更有获得感、成就感,进一步激发检察人员积极参与调查研究的热情。

  内外结合,形成人才培养平台

  示范引领,促发展。引导调研骨干积极参加理论调研活动,多写多练,形成“在练中比,在比中练”的人才培养氛围,同时以省州院确定的理论人才库为依托,开展“传帮带”培养,有针对性地对青年干警以组建理论研讨小组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辅导,不断提升干警的理论研究水平。

  全员学习,促进步。充分利用读书会、研讨会等形式,推动全院干警互动交流,入选省、州理论研究人才库人员从文章选题、文章结构、撰写技巧等传授经验、强化指导。大家结合岗位实际畅谈学习感悟,在“头脑风暴”中思考、领悟前进方向,有效促进了检察人员理论学习积极性,实现了在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突围、调研上突破的目标。

  借助外脑,促质量。以对口援助工作为交流平台,积极与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沟通,完善理论文章22篇。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关怀下,青海民族大学对我院3篇理论文章进行帮助,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促进法学理论和检察实践紧密结合。

  厚植工作,提升理论调研素养

  调查研究,促实际。做“有心人”,关心发展趋势、群众所需,关注社会热点、行业要求,在广泛阅读积累的基础上,做到笔耕不辍。在学习的同时注重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引领检察人员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学习习惯。始终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金钥匙”,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聚焦检察实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重大工作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果实。

  深耕细作,促视野。以检察实践中遇到的实务问题为重点,围绕法治需求、群众需求进行研究,在熟悉的领域思考深耕,不断深化思考,提升写作能力。敢于“小题大作”,放大眼界,跳出罪名本身,从类似罪名的辨析到相关问题的拓展分析,从立法沿革、立法技术到法律价值放宽写作视野。

  下一步,格尔木市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全省检察理论工作基层示范院交流座谈会精神,按照上级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研究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将理论研究成果应用于检察实践,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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