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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公示

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经民主推荐、广东省第十次全国检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初审同意,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候选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该院锚定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位”与“势”,积极打造南沙检察“品牌矩阵”、开创法律监督“南沙模式”、建设检察队伍“人文高地”,为南沙奋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近5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被评为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评估全国基层检察院第一名,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候选人:

  李景平。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该同志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办理多宗大案要案,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成功办理公安部督办重大专案,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办理梁某辉上诉案,为国家挽损超10亿元。支持抗诉案件20件,其中18件获省法院采纳,采纳率90%。办理案件中,4件被两高一部或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另有3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张 玲。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政治信念坚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办理的1000余个案件无一起定性错误。其中,办理的住建领域案件因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办理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近5年,该同志先后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珠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珠海市爱岗敬业好青年”,入选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专家库。

  骆 誉。男,198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先后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创建多项工作机制。在全省创新建立“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该机制获评2022年惠州“十大法治事件”。指导基层院与公安、企业建立非羁押人员“帮扶教育基地”,化解外来涉罪人员再犯罪率高问题,该案例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十大典型案例”。近5年,该同志先后获评“广东省优秀公诉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如反映问题,可在公示期间直接向广东省第十次全国检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书面举报违法违纪的,应署实名。

  联系电话:020-8711868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6号

  

  广东省第十次全国检察“双先”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tzgg/202310/t20231027_5999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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