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对象公示
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经民主推荐、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初审同意,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集体一等功候选单位
1.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该院锐意进取、敢于创新、忠诚履职,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滨海湾新区建设。搭建的“刑事执行立体化法律监督系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广东省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在省级业务竞赛中,获评“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业务标兵”11人次。
2.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该院以“走在前列、争创一流”为目标,推动整体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创建的“检侨联络站”“检侨·360”品牌以及参与创建的“法治政府督察+检察”镇街行政执法检察工作机制均为全省首创。先后荣获市级以上荣誉135项,其中省部级荣誉40项;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等省级优秀人才12名,行政检察团队获评“广东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打造“承启超风骨,铸新检文脉”检察文化品牌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共关系处。近年来,该集体坚持提升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四大检察”内容,将检察门户网站打造成务实便民的阳光窗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立体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5年来,在中央及省级媒体刊发稿件近2000篇,在广东检察“两微多端”推送作品7万余件。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广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
4.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该集体始终把检察公益诉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工作成绩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多名干警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办案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优秀办案团队。指导办理的4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平台,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注重以数字检察提升公益保护效能,先后研发涉医保基金、医疗美容等数字检察模型,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5.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该集体坚持“党建铸魂、业务赋能、队建强基”工作思路,全力打造一流办案团队。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成立“启明星”和“检?爱”两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组建“凤凰花”普法讲师团,打造“1+9+N”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模式。先后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后有3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个人一等功候选人
6.李林凌。女,197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梅州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创新开展“护苗行动”,帮助数十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做实“检察官+观察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模式,开设“童心·齐昌”家庭教育大讲堂,引导家长强化监护意识和责任。先后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省检察业务尖子”,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7.赵一瑾。女,198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该同志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办理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求获省级法院判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案。探索推动建立全省惩罚性赔偿金管理制度,工作成绩被写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先后荣获“首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
8.王 栋。男,198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该同志办理了一批具有引领性的民事行政案件,深度参与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主笔起草《广东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通知》等重要文件。起草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文件、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新旧法衔接、支持起诉等办案指引。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9.张敬伟。男,1980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支持抗诉的多宗重大案件,均获二审法院支持改判。撰写的论文《跨境金融犯罪难点问题研究》获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奖,参与制定《深圳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侦查移送管辖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10.姚伟锋。男,1987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挂任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该同志长期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60余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期、无一件缠诉上访,起诉案件准确率100%。成功办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力震慑犯罪。2023年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1.谭忠俊。男,1971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兼任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以来,该同志勇于担当、不畏困难,办理反贪侦查案件8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始终心怀大爱,积极响应国家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号召,2021年成功为一名2岁白血病男童捐献造血干细胞,给了男童重生的机会。于2023年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带领部门多次荣获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
12.罗泳池。女,1984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捍卫公平正义,办理的一宗案件由猥亵儿童罪改变定性为强奸罪,有力打击犯罪,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办理湛江市首例终身从业禁止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成震慑。先后获评“湛江市三八红旗手”“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湛江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13.柯 蕾。女,1990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一级科员。该同志参与打造全国首个国风检宣品牌,首创“国风+歌曲+国漫”风格,形成特点鲜明、全国知名、群众喜爱的宣传品牌。主创“国漫燃唱检察蓝”获评第六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十佳新媒体品牌”、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十佳文化品牌、广东省“优秀普法项目”。先后获评“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如反映问题,可在公示期间直接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映。书面举报违法违纪的,应署实名。
联系电话:020-8711868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6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tzgg/202310/t20231027_59997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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