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 | “内部渠道”购票?骗局!
时间:2023-10-11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宝山检察
今天你抢到票了吗?热门演唱会、演出,往往一票难求。许多乐迷、影迷为了亲临现场,会通过各种渠道购票,一不小心就会落入诈骗陷阱。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21年11月
张女士通过朋友李女士介绍认识了施某,施某自称是上海某工作室的内部人员,有购买明星演出等各类门票的“内部渠道”。张女士见施某朋友圈都是当下热门的演唱会、话剧门票及周边,感觉挺“靠谱”,就向他购买一张话剧门票,支付了前排座位票款6880元,第二天,施某称保证有座位,但是需要再支付7120元,张女士再次转账。
原定的交货时间是话剧开票当天,但由于演出因故取消,张女士申请退款,施某承诺本周内安排,但后续多次推诿。张女士多番催讨,但施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张女士只得选择报案。
介绍施某给张女士的李女士也是受害人之一。她向施某支付了4000元购买话剧票,同样也收不到门票。
施某被抓获
2022年3月,民警将施某抓获后,他交代,他曾是帮传媒公司招群演的,接触了许多演员模特、追星粉丝,还有倒卖门票的黄牛。
2019年10月他开始通过黄牛倒卖话剧票、电视综艺观众名额,从中赚取一些差价。但之后节目组对观众数量进行控制,门票和名额数量变少,施某没有能力“搞定”,但仍有老客户介绍人来向他购买各种演出票。当时,施某沉迷于网络赌博,输了不少钱,就心生歹念。
他在朋友圈发布演唱会、话剧票、流量明星的活动,声称可以与明星接触或者观看明星演出,吸引粉丝购票,等演出时间过了,再告知退款。但实际上,这些钱被施某用于网络赌博了,他也不会进行退款。经查,施某以这种方式骗取张女士、李女士等十余人钱款共计7.9万余元。案发后,施某对上述被害人进行赔偿。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粉丝急于购票的心理,谎称有“内部渠道”实施诈骗。
因此,购买各类演出门票,请通过官方渠道。绕过正规平台、通过私信方式交易,可能落入骗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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