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丨守护群众“钱袋子” 检察机关在行动
时间:2023-06-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6月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为引导群众提高防范能力
守护好群众“钱袋子”
楚雄州禄丰市检察院
姚安县检察院
牟定县检察院
永仁县检察院
开展多样化深层次普法宣传
切实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走深走实
宣传方式多样化
检察人员到当地公园、社区、集市多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他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普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保持警惕,科学合理投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聚焦重点领域
检察人员重点针对养老涉农、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实施非法集资新型领域进行宣传。
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投资理财、网络借贷、新能源、区块链等非法集资的方式和类型。
关注重点群体
针对老年人群体,楚雄州检察机关采取上门服务、电话普法等方式,将常见的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并及时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时转化为老年人等群体听得懂、容易理解的语言,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风险的意识。
精准普法找盲区
楚雄州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践,紧扣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知识盲区、认识误区和上当受骗的重灾区,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村委会)、进学校、进农村、进单位、进网点活动,广泛开展渗透强、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多管齐下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最大限度消除非法集资宣传“盲区”。
楚雄州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为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306/t20230626_4260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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