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问责典型问题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为加强警示教育,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问责典型问题。
一、原揭阳市环保局对企业违法生产未及时查处监管失责问题。2017年6月,原市环保局对揭阳市某拉丝有限公司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污染防治措施没有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2018年9月和2019年4月,有关部门核查时发现,该公司仍在违法生产。该局未对其继续违法生产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任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李旭忠负直接责任,时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陈师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和政务警告处分。
二、揭东区玉滘镇半洋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额外课辅资料费等费用问题。2015年至2018年,揭东区玉滘镇半洋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洁文以“提高学生成绩”名义,擅自决定向学生违规收取其他课辅资料费、《教育周刊》费、一二年级寒暑假作业本费、一年级新生红领巾费和《学生评价手册》费等相关费用共102920元,且收取的款项没有进账,用于学校其他支出。李洁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学校报账员李泽兰受到诫勉处理。
三、普宁市云落镇财政所违规列支费用问题。2013年7月,云落镇原党委书记郑致招、原镇长房永洪经口头商量后,召开“书记会议”,决定为完成征地任务的大池、中央寨、云楼三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每人发放不超过20万元的奖金,并以“征地工作经费”名义在镇财政所列支。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郑致招、房永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时任云落镇财政所所长、会计委托中心负责人官中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揭西县东园镇派出所、东桥园村相关人员违规办理户籍迁移问题。2016年6月,揭西县东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副所长林桂波利用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人及其配偶无业的虚假证明,将其与妻子、儿子3人户口迁入到该镇东桥园村。时任东园派出所副所长杨炎良,时任东桥园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卫锋在明知林桂波夫妻两人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的情况下,仍违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杨炎良和林桂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林卫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揭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JY/7418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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