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时间:2022-09-0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7月起,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并印发《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申请“垃圾专利”、恶意登记版权、恶意抢注商标或非法囤积商标等违法手段获得权利基础存在瑕疵的知识产权,然后以非法牟利或恶意竞争为目的向相关市场主体提起索赔或提起诉讼。此种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不仅侵害相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毒瘤”。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专项监督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违法行为,坚决斩断灰色“产业链”,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专项活动主要对以下类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一是对批量维权案件开展监督。如轰动全国的“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青花椒”等批量维权案件。重点排查当事人是否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提起事实上和法律上无依据的恶意诉讼。
二是对权利滥用行为开展监督。重点关注行为人是否明知其知识产权权利基础存在瑕疵或者以限制竞争对手经营为目的,恶意对他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行为。
三是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展监督。审查案件中是否存在运用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虚构知识产权纠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是对“垃圾专利”申请、版权恶意登记、商标恶意注册、非法囤积等问题的行业治理。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司法与行政工作的衔接机制。
经对相关案件的审查,发现确实构成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通过提起抗诉、检察建议等实现精准监督,对于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法移交行政机关处理,并与行政机关探索诉源治理的有效机制。
本专项活动是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服务保障内蒙古建设成为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的重要行动。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209/t20220901_3817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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