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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突出法治保障解决企业“发展之困”

时间:2022-08-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8月18日《法治日报》第06版

  

  

  突出法治保障解决企业“发展之困”

  安徽检察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 范天娇

  被离职人员非法获取技术资料,组装盗版生产线“抢生意”,安徽宣城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遭遇了这样的“里应外合”,处境岌岌可危。

  “考虑到我们有多项重点项目技术攻关,办案检察官采取分类分案处理,在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犯罪的同时,尽量减少对项目推进的不利影响。”看着如今科研生产线“火力全开”,受害企业负责人欣慰地说。

  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是安徽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基调”。自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安徽省委“实施意见”为牵引,特别是安徽省委“新春第一会”召开半年来,紧跟安徽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司法办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安商惠企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组织引领凝聚检察共识

  “您好!您主要想反映什么问题?”3月3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来到亳州市涡阳县,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诉求,协调相关负责人现场商量对策。每次接待完企业负责人,他都会细心地多问一句,“还有没有其他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

  此前不久,陈武在亳州市利辛县已开展首轮接待企业活动,两次共随机接待17家来访企业,受理反映问题24个,帮助一批企业扫除了发展障碍。

  优环境、稳预期,是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靠前指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的闭环式工作机制,为检察环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组织保障。

  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说,聚焦安徽省委打造“三地一区”和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安徽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创新一系列工作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体系。

  全省检察机关将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创新建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进一步畅通企业家表达法治需求渠道,为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开辟新路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检察长共约见企业家511人次。

  在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水某某、李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被取保候审的水某某是一家特种企业负责人,因为企业员工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而东窗事发,后因担心遭受刑罚处罚企业经营难以维系,遂约见该院检察长当面反映情况。接访后,该院立即安排干警实地走访企业,针对企业员工持证上岗问题,协调应急管理部门及时予以解决。今年年初,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通过考试并持证上岗人员超过90%,经营回暖向好。

  能动履职维护市场稳定

  “现在学校的股权结构清晰确定且无债权债务纠纷,办学质量逐年提升,2021年、2022年连续两届升学率位居全县初级中学第一。”今年7月,芜湖市检察机关对一起挪用资金撤案监督案进行回访时,正好收到了涉案学校的“捷报”。

  这所民办中学由芜湖某县政府、县民办中学校长戴某、民营企业家李某共同兴建。由于李某在收购戴某股份时,曾从中学账户中支出大额资金,后又全额补回,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其立案侦查,因证据不足久侦不结,从而形成“挂案”,导致其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作为中学实际控制人的李某,虽然在个人财产与学校资金使用上存在混同,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学校、投资人的利益未受到明显减损,李某也不具有挪用资金的主观故意。因此,检察机关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帮助企业家顺利“脱困”。

  以法治渠道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是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自去年起,安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各级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主动对接公安经侦、法制部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共清理涉企“挂案”420件,依法监督撤案155件,不让证据不足、悬而未决的案件成为企业发展“包袱”。

  同时,安徽省检察院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坚持“能用尽用”原则,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主动审查是否符合适用企业合规条件,并会同省工商联出台《安徽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企业进行“司法诊疗”,帮助企业尽快走上依法合规经营的正轨。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6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7件,基层检察院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率达91.67%,在全国非试点省份中处于前列。

  提升效能创优“检察产品”

  6月29日,安徽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袁韬作为“特派员”,入驻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开启一百天的进企“服务期”。

  检察官进企坐班学习是安徽检察机关建立检企常态化交流机制的一项特色举措。自今年6月起,安徽省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派驻65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帮助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并建立健全企业回访制度,重点加强对刑事案件受害企业民事赔偿、经营状况以及风险管控等工作进行指导帮助,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护合法权益能力。

  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安徽检察机关今年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系列专项监督行动。针对涉企民事纠纷,监督纠正民事虚假诉讼67件,对审判机关怠于执行、违规执行涉企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44件。针对行政机关涉企事项不作为、乱作为、怠于作为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39件,以最大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当下之困、生存之难。

  围绕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安徽省检察院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安徽版”,全省检察机关与苏沪浙检察机关就企业合规、涉企业人员跨区域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司法协作交流150余次,初步建立起跨区域涉民企案件办理的司法协作机制。

  随着市场经营模式越来越多元,产业类型越来越多样,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也呈现多样性、复杂化趋势。董桂文表示,安徽检察机关将继续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上聚焦用力,持续巩固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企业回访等一系列制度成果,深化开展检察机关“一把手”联系企业、涉企案件调研分析等特色工作,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创新服务举措,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208/t20220823_38059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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