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二十二)
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一、德宏州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在审核发放国家助学金工作中搞“批量式”审核,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在2016年至2020年度某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核工作流程,审核工作人员仅在系统平台上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未对受助学生信息进行认真核准,在该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的情况下,仅凭学生花名册就将学生“批量”认定为资助对象并通过审核,违规发放国家助学金共计29.2万元。在国家助学金发放后,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未按“一月一自查、一季一抽查、半年一清查、一年一审计”的制度要求,对该学校国家助学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助学金使用情况不明,未及时发现资金被虚报套取。2022年4月,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被谈话提醒;3名相关责任人被诫勉谈话;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国家助学金审核的工作人员张丽华、岳加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昭通市鲁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履行盐业监督管理职责走过场,违规将监管责任“外包”的问题。
鲁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在履行盐业监管职责期间,对盐业监管工作“心中无数”,在相关部门发文明确其监管职责的情况下,仍责任下移、一推了之,未对盐业监管工作进行研究安排,违规将盐业监管工作委托给鲁甸县盐业公司,并且从未对鲁甸县盐业公司食盐仓库、食盐专营门市等开展过实地监督检查,对鲁甸县盐业公司具体监管情况不清。在鲁甸县盐业公司转让给胡某等人后,也未对变更情况进行后续监管,导致胡某等人打着鲁甸县盐业公司牌子生产假盐,并在市面上销售,造成严重危害。2022年3月,鲁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原局长蔡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局长康宁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商务流通股原股长张川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其余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jiandupuguang_0816/11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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