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三个强化”推动城区楼顶露台违建拆除工作
时间:2022-08-13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为发挥干部带头作用,我郑重承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将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和组织处理。”近期,商南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组织涉及城区楼顶露台违建的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督促其自行拆除。
开展城区楼顶露台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以来,商南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以公职人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行拆除,推进违建拆除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思想动员。召开整治推进会,县纪委监委领学有关文件精神和党纪法规内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公职人员签订自愿拆除承诺书,督促其发挥带头作用。督促县资源部门通过印发通告、入户发放《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一封公开信》和《限期拆除通知书》、网络媒体传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市县住宅小区、商铺楼顶露台违法建筑物拆除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创和谐城区的良好氛围。
强化驻点监督。抽调8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县工作专班及下设的工作组开展驻点监督,督促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对所摸排的疑似问题召开会议逐个进行研判,做到“摸排准,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共排查出住宅小区及商铺楼顶露台违法建筑91处,其中涉及公职人员的16处。
强化约谈问责。商南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约谈会2次,约谈整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涉及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传达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致信内容,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规矩。截至目前,全县涉及公职人员的楼顶违法建筑物16处,除1处转让给群众的正在督促拆除,1处在外地的当事人已承诺拆除外,其余14处均已处置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跟进监督,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安全执法,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拒不拆除的,依法查处、拆除到位,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和大局安全稳定”。商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7/1911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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