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春节纠“四风”寸步不让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春节临近,云南、广东、上海等多地密集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明具体人、点出具体事,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紧盯节点纠治“四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抓作风、正党风的一条重要经验,守住年关,尤为重要。每逢重要节假日,纪检监察机关都通过下发通知、开设监督举报专区、集中通报曝光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春节纠“四风”,就要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办。近期通报的一批案例中,多起问题从发生到查处时间不超过4个月,最快的仅1个月。比如2020年11月,山西省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焦金生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0年12月,焦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对“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是强有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
春节纠“四风”,小事小节上也要揪住不放、较真碰硬。近期通报案例中,对于违纪金额在数百上千元的,也同样严肃查处通报曝光。比如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临沧市双江县团县委在慰问志愿者时,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小黑江窖酒2箱共计150元,丽江市宁蒗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11月2日违规报销私车燃油费210.10元,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赴外地出差,在单位已经派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共计240元……这类问题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具有较强典型性和针对性,其受到查处和通报释放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节日腐败”的信号。防止小问题坐大,就必须拿出铁杵磨成针的韧劲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抓早抓小,巩固严的氛围。
春节纠“四风”既要驰而不息查处“常见病”,也要警惕“四风”隐形变异新变种。近期通报的一批问题中,出现了“违规发放微博、微信、信息考核费”“公家ETC为私家车交通行费”等问题。受疫情影响,今年各地纷纷发出“就地过年”的倡议,面对非必要不流动的新形势,要警惕老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比如通过快递寄送礼品礼金,网络充值电话卡、加油卡,让他人扫码“帮我付”等变相贿赂的新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研判分析,综合利用大数据筛查、线下实地查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四风”新形式、新变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思宁)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w/system/2021/02/09/0300754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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