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道德

陕西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党建网

  《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市民可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得奖励1万元。

  根据《办法》,对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者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的;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雨水管道、槽车、渗坑、渗井等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输送、存贮、排放、倾倒污染物的;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限产停产决定的,以及其他污染行为。

  举报人可以通过各地12369、12345热线电话,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有关投诉专栏,国家“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微信、微博账号举报。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情况,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一级环境违法行为给予5000—10000元奖励,举报二级环境违法行为给予500—5000元奖励,举报三级环境违法行为给予200—500元奖励。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fzzx/20220606/691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