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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安徽省高质量发展人才30条”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先锋网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引领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1年9月1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坚定不移下好创新先手棋,创建更高能级的平台载体、创新更具优势的制度体系、创优更加完善的人才环境,加快形成天下英才汇江淮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现就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引领新阶段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打造人才发展荟萃地,着力培育造就强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1.加快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和顶尖团队。依托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汇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和团队。实行顶尖人才顶级支持,对世界一流、重点行业急需、掌握“卡脖子”技术或填补我省学科空白的战略科学家和关键团队,在薪酬待遇、家属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打造特殊扶持政策。推进院士及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对主持重要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的战略科学家,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其名义命名研发平台。到2025年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团队)。

  

  2.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建立“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目录库,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特聘教授等岗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待遇。深入实施“校友工程”“凤还巢”行动等,广泛汇聚皖籍或曾在皖学习、工作、生活过的各类高端人才。大力推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建立重点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坚持滚动培养,不断壮大领军人才队伍。到2025年集聚千名各领域高端人才。

  

  3.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培育。加大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科技和其他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更加重视青年人才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培育。推进高校高峰学科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背景和先进技术水平的青年学科带头人。支持高校院所与重点企业、产业化基地等设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建立跨行业跨学科导师团队,促进博士生联合培养。加大对企业在站博士后扶持力度,提高在站博士后经费标准和出站留皖补贴标准。把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基础工程,提升优秀高校毕业生留皖率和回流率。到2025年集聚万名优秀青年人才。

  

  4.构建科学规范人才计划体系。开展人才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形成定位清晰、层次分明、覆盖不同领域和人才发展各阶段的江淮人才计划体系。建立“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一流科研院所、先进医疗卫生机构等人才自主认定机制。完善人才计划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作用,政府部门加强规划、评估和监督。

  

  二、聚焦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着力提升人才发展国际化水平

  

  5.精准引进海外人才。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创业启动资金等支持。完善对重点引才专家、单位及猎头机构的奖励制度。根据引才数量、质量和使用成效给予符合条件的引才单位或平台资助奖补,资金可按规定奖励相关贡献人。鼓励采用市场化评价人才方式,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其薪酬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加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和创业园支持力度,到2025年力争各市均建成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

  

  6.创新引才方式方法。建立海外引才工作新机制,推行合作联动引才、以才引才、学术交流引才和多元引才。高标准建设“科大硅谷”,在人才激励、成果转化、协同创新、科技金融等方面形成制度成果,建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标杆,面向全球招引创新合伙人。打造安徽“海聚英才”品牌,支持高校院所、企业与海外优势单位在省内合办实体性科研机构、研发中心或创新基地,以市场化方式设立重点产业海外引才基金,面向全球集聚“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在重点医院设立医教研院长,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发挥专业优势引才。依托新型研发机构等,建立省属企业引才平台。

  

  7.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遴选推荐优秀人才到海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大型企业工作锻炼。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与海外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合作交流。加强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库建设,积极培养推送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接收培养国际学生。

  

  8.开辟引才快捷通道。优化外籍人才居留与出入境服务措施,为外籍人才及其家属提供办理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落实国民待遇,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建设。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关“绿色通道”。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设立永久居留服务专窗。在外籍人员较集中地方推进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为常住外籍人员提供社会融入服务。

  

  三、聚焦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9.大力支持国家实验室人才发展。坚持先行先试原则,创新国家实验室人才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实验室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聘用人才,评定层次序列,赋予工作职责。将实验室优秀骨干人才纳入省重点人才工程遴选支持范围。积极为实验室人才在工作、就医、子女教育、交通出行、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实验室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10.强化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支撑。对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创新要素集聚、投资融资和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等机制,打造研发总部等原始创新集聚区。设立特设岗位和流动岗位,用以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畅通科学中心高层次人才与省内各类高校院所和企业间流动渠道。对于科学中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用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引才奖补。

  

  11.厚植基础研究人才优势。发挥高校院所、科技领军企业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每年实施100项左右面向未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对高校学科评估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1%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及社会组织等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引进培养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人才,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争创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逐步建成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机构群。

  

  12.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聚焦量子信息技术、动态存储芯片、陶铝新材料、超薄玻璃等重点领域,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应用工程。高标准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安徽科技大市场。发挥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驻广州办事处等派出机构作用,加强与省外高校院所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在皖转化。

  

  四、聚焦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地,着力围绕产业链建强人才链

  

  13.建强十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队伍。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鼓励学会、企业协同创新。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等关键环节,开展“创智汇”专项行动,绘制新兴产业“人才热力图”,扩容升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扶持计划,靶向引进携带技术、项目、资金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调整优化高校院所学科专业结构,为新兴产业“订单式”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14.大力推进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注重加强领军型企业家和成长型企业家培育,打造一支拥有百名领军人才、千名骨干人才、万名后备人才的企业家队伍。健全不同行业领域企业家培养体系,全面拓展提升企业家和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推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招聘。注重引进一批来自海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发展潜力较大的高品质青年创业团队,并支持成立创业联盟、协会等组织。积极发挥协会、商会“政企”桥梁作用,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选树一批企业家人才典型,示范带动新时代徽商人才队伍建设。

  

  15.壮大现代金融人才队伍。鼓励省内重要金融机构广泛开展人才市场化选聘并建立人才储备金。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金融人才资格认证体系,推动金融人才国际化、市场化评价。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共建金融研究院、金融实验室、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加强金融领域人才交流,积极争取中央金融部门、金融机构总部、先发地区选派金融人才来皖挂职任职,定期从省内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选派一批专业人才到市县党政机关挂职。

  

  16.打造规模宏大皖工徽匠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建立一批实训基地,加速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水平。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综合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打造线上、线下多元化培训载体。到2025年,建立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0个,培养高技能人才50万人。

  

  17.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加强对在外经商、务工并积累一定资金、技术、信息渠道等资源的农村“海归”人才的培养使用,引导其在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开展科技特派员五年行动计划。加强高素质农民培养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人才培育,强化项目扶持、生产指导等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乡村文化带头人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建立城市医生、教师和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18.充分发挥企业聚才用才主体作用。改革省级人才计划遴选方式,探索实行领军企业人才引进推荐认定机制。创新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将工作履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等作为人才认定评价的重要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各类企业在境外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共建实验室等形式,吸纳用好海外优秀人才。给予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企业省级人才计划配额,用于自主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鼓励企业参与涉企人才政策制定,探索建立政策落实效果企业家评价机制。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制度,鼓励各地通过校企合作,设立一批“工程师学院”。支持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上年度销售额或总支出的一定比例,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实施人才集合年金计划。

  

  五、聚焦打造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地,着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人才发展

  

  19.创新建立一批协作机制。打破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持续推动建立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继续教育学时、执业注册等互认互准制度。推动建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长三角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方向,推进长三角地区高校学分互认。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与沪苏浙高层次人才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课题研究、项目研发及科研成果转化等。组织开展选派公务员到沪苏浙地区挂职锻炼工作。

  

  20.共建共享一批平台资源。深化合肥与上海张江“两心同创”,在决策咨询、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等方面密切对接。推动建立沪苏浙名校与省属高校“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推进长三角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协作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强欧美同学会长三角海创中心建设,建立长三角人才工作站。鼓励省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沪苏浙优质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

  

  21.组织实施一批联合工程。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工程,大力推行校所、校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进长三角地区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高技能人才联合培训工程,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优质培训资源开展人才培训。实施国情研修工程,引导沪苏浙优秀专家人才来皖开展国情考察、项目对接等。

  

  22.轮值举办一批重大活动。轮值举办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汇集各领域全球知名专家,发布原始创新成果,推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轮值举办博士后论坛、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论坛、研究型大学智库峰会、党外知识分子主题论坛等,促进交流协作。轮值举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交流展示、产融对接的全方位开放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23.推进开展一批市际合作。指导各地结合区位和资源禀赋,广泛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市际人才交流合作。推进“3+N”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一批一体化人才发展样板。拓展G60科创走廊、联盟城市、合作园区人才交流合作领域,支持建设G60人才创新研究院。加强安徽自贸试验区与沪苏浙自贸试验区人才联动发展,发挥合芜蚌三个片区特色优势,加强制度创新,推进人才智力互惠共享。

  

  六、聚焦打造环境最优养人地,着力营造人才优先发展良好生态

  

  24.优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让科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制定重点人才目录,构建与各类别人才相对应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创新建立“人才飞地”。省内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按规定在产业园区内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用于保障人才等住房需求,促进职住平衡。建立健全人才金融服务体系,畅通财政、产业、金融、人才政策接口,鼓励推行“人才投”“人才贷”“人才险”等业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金融服务。健全支持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探索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等方式,制定勤勉尽责规范和细则,优化全社会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机制和环境。

  

  25.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探索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赋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一区一策”加强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管理等人才政策创新,扩大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探索实施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制,分类赋予人财物管理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优秀人才举荐权。向符合条件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科研院所等下放岗位设置、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科研经费管理等自主权,允许其自主招聘引进人才。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对研究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设立由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人才举荐委员会,推荐优秀人才。对现有人才认定标准未涵盖的人才,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26.创新编制职称管理机制。深化编制周转池制度改革,盘活闲置存量编制资源,突出“编制跟着人才走”,保障高层次人才用编需求。对高校院所符合政策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可打破地域、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采用“双聘制”、实现“双占位”(编制社保在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在企业)。改进管理方式,试点实行高等学校编制总量管理。建立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形成常态化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贯通机制。

  

  27.优化绩效工资增长机制。建立绩效工资合理有序增长机制,加大高校院所绩效工资增幅,高层次人才集中、创新绩效突出的单位绩效工资可以突破当地公务员平均津贴水平的2倍限制。全职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战略任务的高端人才以及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高校院所进一步优化工资分配方案。

  

  28.强化人才发展投入保障。不断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人才发展经费,加强对牵动性大、带动性强的重点人才工程保障。完善人才项目评价体系,注重项目产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作用,健全政府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投入机制,发展风投创投等引导基金,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各地各部门加强文化、体育、新闻舆论、网络传播、涉外司法等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9.创新市场化人才工作方式方法。把握人才发展的市场化和竞争性特点,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发挥市场化平台作用创新推进人才工作。探索建立人才集团等,引进国际一流猎头公司,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引育和服务人才,不断完善覆盖全省、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人才分级分类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规定有序开展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推进人才工作法治化建设,建好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开发省人才服务大厅并设省直单位分中心、市县支中心,受理人才需求和维权申报,打通服务人才“最后一公里”。探索建立安徽省人才发展研究院,打造人才发展高端智库。

  

  30.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人才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切实扛起党管人才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实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领导力量,省直相关部门明确处室承担人才工作,加强人才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开展抓人才工作述职。提高人才发展考核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省直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10945?ClassId=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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