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从“普法”开始——一个工作队的驻村“秘笈”!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牛队长,检察官还会来我们村宣讲吗?”
“来...来....,就这几天,我们的‘向阳花’检察官宣讲队要来给大家宣讲宪法关于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和乡村振兴法呢,现场会有接待法律咨询、发送宣传材料,还要入户走访宣传......”
在村委会门口,村民达吾列提不停地问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副队长牛新川。
自从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入驻叶家湖村以来,充分利用检察院“后盾”优势,用法治理念谋划基层治理,在村里设立驻村法律服务站,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送法、送学到田间地头、院落、农户,上下联动,多渠道培养法律明白人,村民也从“要我学法”变身到“我要学法”的习惯....
改变,从“普法”开始
从沙湾市城区出发,沿着312国道一路向西10公里就到了叶家湖村。一道色彩靓丽的法治宣传文化墙横立在村子中间,一幅幅主题鲜活、生动形象的普法农民画,连绵500多米,将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
“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是这个村的真实写照。
叶家湖村有哈萨克族、汉族、回族、维吾尔族、东乡族等多民族组成,过去是大泉乡有名的“上访村”。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驻叶家湖村“访惠聚”工作队进驻后,连续多年“零上访”,被评为塔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改变,从“普法”开始。工作队副队长牛新川一语中的回答了人们的疑问。
牛新川讲了这样一件事。为了帮助叶家湖村发展种植养殖业,工作队与石河子市浩铭葡萄种植合作社协商,合作引进国外高品质葡萄。一次,村民放牧的牛羊进入葡萄种植区,连吃带踩,给合作社造成了较大损失。合作社要求村民赔偿损失,村民却振振有词地说,是牲畜自己跑进地里去的,为啥要我陪钱?
通过这件事,工作队和“两委”班子都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在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的前提在于人人懂法、遇事讲法。
从这一事件入手,工作队就牲畜损害他人种植的作物是否要赔偿、饲养动物致害的民事责任等问题组织村民进行讨论,邀请检察官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宣讲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
经过普法教育,该村民主动向合作社承认了错误,并赔偿了损失。事后,种植合作社负责人给工作队送来了一面锦旗。他说,通过这件事,我们都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习惯,从学法养成
为了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工作队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讲法、守法、用法。
在单位的支持下,建立了“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驻叶家湖村法律服务便民工作室”,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便民法律服务。
召开村“两委”班子例会、村民代表大会,坚持会前学法;村里的“大喇叭”、微信群每天播发推送法律小故事;利用升国旗仪式开展普法宣讲;远程教育课堂、“检察官法律讲堂”进村等,根据群众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教育;“向阳花”检察官宣讲队进村入户,给孩子们送上“法律礼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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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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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队员、检察官们开展“我和亲戚学宪法”网上结亲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宣传宪法精神、宣讲党的富民政策,入户走访,和群众面对面学法律、心贴心交朋友。
“快来,检察官来了。”法律宣传咨询台前,村民们像“赶集”一样,仔细浏览着法治宣传挂图,津津有味地翻阅着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册,向检察官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2021年以来,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疫情防控、劳动合同等法治宣传14次,发送宣传材料4000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4人次。
观念,从用法改变
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与引导群众遇事找法相结合。村党支部书记成海忠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村民法治意识和观念淡薄,遇到事情不是托人、找关系,就是上访、找领导。”
村民吾拉孜哈孜10年前以每亩20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土地出租,并以合同形式约定租赁期15年。随着这两年农村土地承包费逐年提高,吾拉孜哈孜感觉自己吃亏了,要求提高承包费,被拒绝后,就找工作队帮助解决,并说,如果工作队不能帮他解决,他就要去上访。
经过了解,像这样的情况村里还有十几户,如果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引起集体上访。牛新川凭着多年司法工作经验,认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关键还是要依靠法律。他召集这十几户村民,一起学习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其他村民都放弃了上访的念头,只有吾拉孜哈孜还想不通。
于是,牛新川又建议他去法院起诉,并给他找了律师,在律师和法官的“帮助”下,吾拉孜哈孜最终选择了撤诉。从法院回来后,他家也没回就来到工作队,满脸羞愧地说,“是我错了。官司虽然输了,但我心里却亮堂了,以后一定要多学法,养成遇事讲法、办事依法的好习惯。”
发展,靠依法治理
工作队还抓住人居环境整治、换届选举、疫情防控、平安创建等契机,制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内容融入其中,通过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治理等措施,促进各族村民在学法、用法、守法过程中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理。
“工作队来了以后,村里的绿化美化、厕所改造、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等大小事,都邀请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监督。”老党员阿汉说,近年来叶家湖村建立完善了党员议事制度、村民委员会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制度,推动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依法治理、依规治村行稳致远。
村党支部书记成海忠说,在工作队的指导帮助下,村“两委”班子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大事小事不出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好家庭”“好邻居”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这些也已成为叶家湖村日常生活的共识和准则,学法守法用法在叶家湖村已蔚然成风,多年来全村未发生一起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如今的叶家湖村,实现了村庄环境越来越好、村民精神面貌越来越好、党支部和党员作用越来越好、美丽乡村建设越来越好的新发展。
来源 | 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
通讯员 | 徐志康、刘芹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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