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穿金戴银”食品吃不得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
一些含有金银箔粉类食品
频繁在市场上出现
受到消费者追捧
然而
金银箔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
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更不能食用
今年5月以来
开远市检察院能动履职
深入摸排违规添加金银箔粉产品情况
经调查发现
城区内多家蛋糕店
不仅在线下门店销售
添加金银箔粉的蛋糕
同时也在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
进行线上销售
且均未提醒消费者金银箔粉不能食用
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违法情形
6月2日
开远市检察院
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其对违法制售
含金银箔粉食品的经营者进行查处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排查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
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
以及虚假宣传
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开远市检察院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对接
提升市场主体食品安全规范意识
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206/t20220620_37109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8重庆潼南:检察监督助...
- 2024-11-28一体化协作共同维护铁...
- 2024-11-28两地办理“同一起”民...
- 2024-11-28碧溪河终于返清了——...
- 2024-11-28以公益诉讼助力裱花蛋...
- 2024-11-28重庆检察一事例入选第...
- 2024-11-28保定徐水:守好“老字...
- 2024-11-28河间:淤泥中重金属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