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院现场监督一起民事执行案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怀远县检察院应县法院邀请,派员同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一起,现场监督了一起民事执行案件。执行前,向当地党委、人大、村两委领导同志通报了情况,得到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了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执行过程程序合法,秩序维持良好,没有发生冲突。执行标的十棵树木被砍伐并予以清理,宅基地的四至界线被确定并打上石灰桩,1.41亩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现场监督降低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维护了司法权威,发挥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
1991年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荣某承包了一块名为“宅基地”的1.41亩土地,办理了耕地承包合同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于家庭承包。该土地东邻黄某宅外走向后面其儿子家的道路。几年前,荣某随其子到外地打工,黄某使用了该地块,并在靠近其宅外道路外侧栽上一排杨树。2011年荣某回家准备建房,黄某家进行阻拦、干涉,不承认荣某对该地块的使用权,经村干部调处未果,荣某诉至法院,请求判还被侵占的1.41亩土地。2011年11月10日,法院判决支持了荣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黄某无动于衷,荣某申请强制执行。因黄某夫妇年过七旬,体弱多病,对执行工作予以干涉,致使执行人员无功而返。期间,黄某家人到怀远县检察院申诉,民行检察人员审查了相关材料,宣讲了法理、事理、情理,劝解做好老人的罢访服判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1409/t20140930_14754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
- 2024-11-24【媒眼看陇检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