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恋情已断裂 男子强拘禁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强扭的瓜不甜,恋人之间感觉不合适分手本是正常的事,即使心有不甘而尝试挽留,也应该有度。近日,男子李某在分手后却对前女友过度纠缠,意欲拘禁前女友,超越了法律底线,最终酿成恶果。
李某与前女友赵某相识于两年前,两人在同一个单位上班,赵某长相漂亮,性格开朗,很快吸引了男同事李某的注意,两人朝夕相处下情愫渐生,不久便顺理成章地谈起了恋爱,但随着交往的深入,两人之间矛盾渐深,之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李某认为自己对赵某仍然余情未了,多次尝试挽回,可赵某心意已决,不堪其扰的赵某还将李某的微信拉黑,联系不上赵某的李某心有不甘,于是产生了拘禁前女友的念头。
李某开始刻意变换聊天软件上的身份,重新申请一个新号接近赵某,并开始经营自己申请的新号,让别人以为自己是一个积极阳光的男孩,同时经常在新号上向赵某发送暧昧短信,频繁邀约赵某出来吃饭,在李某蓄意伪装接近1个月的时间后,终于双方约定5月16日这天见面吃饭,李某为了防止赵某离开,开始在网上购买电棒等犯罪工具。
赵某如约来到吃饭的地点,刚到地点,赵某发现自己在社交平台上新交的好友竟是自己的前男友伪装的,于是立刻起身离开饭店,李某此时却一直尾随赵某,由于时至凌晨,街道上行人稀少,在僻静的地方,李某掏出电棒在赵某左右腰间分别电击,导致赵某当场瘫倒在地,为了防止李某的下一步行动,赵某假意同意与李某聊聊,在行至人多的地点,赵某拼命挣脱控制,李某见无法再实施犯罪,惊恐之下驾车离去。赵某在周围人的帮助下报警,次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非法拘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但考虑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建议法院从轻、从宽处罚。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所提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202/t20220215_35531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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