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雨山:高空抛物为泄愤 被公诉追悔莫及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因家庭琐事,男子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做出惊人举动:将碗、锅、菜篮子、液化气灶从楼上扔了下去。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一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某住在本市某小区居民楼六楼。2021年8月24日23时许,王某某独自在家中喝酒,后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为发泄愤怒,王某某先后两次将家中厨房里的十几个瓷碗、3个不锈钢锅、一个塑料菜篮子和一个双灶煤气灶(金属及钢化玻璃材质)从六楼与五楼的过道处扔往楼下的人行道和绿化带,其中菜篮子砸中路过的行人。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某两次从建筑物高处故意向下抛掷重物、大物件、易碎物品等,并砸中行人,且抛掷地点属于有人员经常流动、车辆停放、绿化设施等公共场合,极易危害过往行人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严重,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案发后,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高空抛物危害大!在此,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切不可心存侥幸。杜绝高空抛物,除了法律的制约,还需要每个人规范自身行为,摒弃陋习,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202/t20220228_3565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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