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拍卖骗局:每一件藏品都价值连城?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粮票、邮票、钱币等老物件,是许多老年人家中或多或少的收藏。这些藏品承载着岁月的变迁,也沉淀了历史的价值。然而,在北京,一个犯罪团伙针对老年人群体,以免费鉴宝、受托拍卖为托词,先后诈骗300余名受害老年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1000余万元。
今年6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诈骗团伙成员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自2021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已先后对该团伙成员高某某等20余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其中,团伙成员钱某某等4人先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八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到9万元不等。其他涉案人员仍在审理中。
有拍卖资质的正规公司?实际是诈骗团伙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高某某伙同张某某、王某某、钱某某、赵某某等人利用他人身份成立了三家拍卖公司,公司注册地均在北京郊区,而实际经营地却选择在商业核心区人流密集的同一栋商务楼。三家拍卖公司先后取得了从事拍卖业务的行政许可,但实际背地里却精准针对老年人开展收藏品诈骗。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严密分工配合,均使用虚假的姓名,扮演的角色包括“电话业务员”“拍卖公司经理”“鉴定师”等等。他们以免费鉴定、高价拍卖的幌子诱骗老年人到公司后,“鉴定师”为老年人的藏品拍照、鉴定。无一例外的,每一件藏品都被鉴定为“珍品”,价值连城,哪怕是一张粮票、油票都被“估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在收藏品被高估、虚估出天价之后,诈骗团伙便开始诱惑老年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通过收取保证金、场次升级费、海关关税、武装押运费、“速通卡”办理费等各式各样的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前后共有300余名老年人被骗。
其间,团伙成员王某某因分赃不均脱离了团伙,又于2020年7月4日至7月25日间,伙同曹某某、罗某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了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继续以同样的套路诈骗26名老年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
据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该犯罪团伙面对受害老年人时,能多骗点就多骗点,不能一次骗就多次骗,只要骗到钱,就开始搞拖延战术,直至人去楼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我们在审查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均为老年人,且多为80岁至90岁的高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往往手里有些老物件,或者有收藏爱好,但又不具备鉴识的专业知识、不了解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
漏罪、漏犯、案中案,引导侦查逐项击破
“案件移送过来时,最初是三家拍卖公司。可是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高某某等人实际控制的拍卖公司有四家。从被害人提供的报案材料可以看出,同一个被害人甚至被这个团伙控制的多家公司反复骗取钱财。我们预判,由于被害人都是高龄老人,可能实际被害人的人数要远远多于报案的人数。”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为了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查清了第四家拍卖公司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继续寻找其他未报案的被害人。
据了解,由于该团伙在作案后有意毁灭证据,比如设法收回老人手中的收据、合同等,为事后侦查取证制造了不小的障碍。经过坚持不懈的证据补强和梳理,检察官通过反复比对被害人的报案材料、辨认笔录、转账记录、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将涉案金额从800余万元依法补充至1000余万元。
“为了隐匿犯罪所得,该团伙资金流转隐秘,多以现金或以POS机刷卡等方式收取钱款,且当天全部取现,资金追踪难度大。”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此情况下,办案团队依法补充调取了相关账户的交易记录,进行了详细梳理,发现账户残存的20余万元资金均在异地取现,且与团伙“日结”的资金隐匿方式不同,经过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调取涉案银行账户挂失记录、取现记录,从中发现了团伙中“黑吃黑”的犯罪线索,“我们依法将‘案中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大限度为受害老人追回养老钱。”办案检察官说。
同时,针对本案团伙作案、使用虚假身份、诈骗周期短、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通过人脸比对、被害人辨认、同案犯指认等方式确认在逃犯罪团伙成员身份,追捕追诉多名团伙成员到案。
声纹、笔迹鉴定突破犯罪伪装,推动全案认罪认罚
“就是他,这个人不止一次骗我。我手里有录音。”受害老人指认的,正是诈骗团伙成员朱某。老人说,自己在一家国际拍卖公司被骗,录音是当时和朱某沟通时录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份朱某曾经给自己写的收藏品交易价格表。然而,该诈骗团队第一批成员被抓捕到案后,朱某却坚决否认认识老人,也否认知道自己身处的拍卖公司是个诈骗窝点,拒绝认罪认罚。
“既然老人有录音和手写材料,我们决定寻求检察技术人员的帮助,通过技术手段来攻破朱某的谎言。”鉴定意见显示,朱某就是录音中的骗子,也正是他写下了那些虚高的藏品价格,而且不止一次实施这种骗术。面对科学结论和客观证据,朱某终于承认自己的诈骗行为。
通过检察机关努力,该案20余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家属的配合下积极退赃退赔,截至目前已追赃挽损120余万元。
办案同时,检察官对北京市及外省办理的类案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中,允许从事拍卖业务的行政许可成了许多被害人认为公司正规、具有相关资质的“诚信背书”。“我们发现,有的案件中,即使在犯罪团伙的诈骗犯罪事实已经被法院、检察院予以认定的情况下,这些行政许可还存续,甚至这些涉案公司还存续。”办案检察官表示。
今年6月1日,东城区检察院以公函的形式,向北京市商务局依法移送了本案涉罪的线索,建议该局以年度核查为契机,依法注销涉案公司的拍卖行政许可,防止涉罪主体再以“合法”形式在政府公示平台上留存。“我们会积极推动后续,依法注销涉案公司的拍卖行政许可。”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与检察机关共同发挥监管打击合力。
据了解,东城区检察院还将以该案为契机,开展拍卖行业许可、监管的调研,畅通行刑衔接的案件数据对接渠道,确保违法犯罪实体得到及时清理整顿。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6/t20220620_1400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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