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 公益检察官+人民监督员 让公益诉讼更“智慧”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社会公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举报平台”对侵犯公共利益线索进行举报。
道路安全关乎公众出行利益,盲道设施同样如此。维护视障群体出行的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检察责无旁贷。
近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多处盲道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视障群体出行安全,符合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的条件,遂立案调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该起案件。
做得好
因为够专业
该案涉及城市规划设计等领域的专业知识。闵行区检察院专门申请到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一同把脉会诊。人民监督员周锋是上海市某市政管理公司的技术人员,向检察机关提出多个“金点子”。有了人民监督员这一“外脑”的支持,公益诉讼更“智慧”了。
实现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办理该起案件,有赖于科学的人员选任机制。改革后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变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状况,选任出的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参与闵行区检察院办案活动的人民监督员为例,他们的身份还是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多元化的知识体系,为多样化的接受监督需求提供智力支持。
监督有备而来
评议有的放矢
参与监督前的充分准备,让监督活动更加高效。在开展此次现场监督活动前,公益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专题通报该案办理的阶段性情况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让人民监督员更有的放矢地参与现场评议活动。
鞋子适不适合,只有脚知道。视障人士的参与不可缺位,也不应缺位。“邀请视障人士参与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王耀提出该意见。
意见就是“令箭”。在该案第三次接受监督评议中,闵行区检察院特意邀请2位视障人士参会,他们同时也是区残联的代表。“本区盲道设施有损坏,影响了我们的出行需求,希望尽快修好”,区残联代表说道。闵行区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的建言,让与会各方听到视障人士的意见和经历,给了职能部门很大的触动,在推动工作上“加了一把火”。
监督“一以贯之”
效果“足足拉满”
在第三次监督评议中,人民监督员王耀说道:
希望各职能部门能在尽快完成盲道管养维护的阶段性工作,同时闵行区检察院能够再组织我们对现场“回头看”,将监督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该位人民监督员跟进参与了案件办理至今所有的监督评议活动,展现出“不达效果绝不收兵”的履职热情。公益检察官当场接受该项提议,现场定下了“监督之约”。
人民监督员“一以贯之”地监督评议,检察机关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办案质效才能“足足拉满”。正是本着维护视障人士出行利益的一致目标,才会有双方精诚协作、人民监督员“三顾”听证活动、与会各方热烈商讨对策的生动局面,力求达到令各方十分满意的办案效果。
该案办理至今,已开展接受监督活动3次,累计接受6人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收到书面意见10余条……随着监督活动的持续推进,办案效果将“足足拉满”。
之所以“大费周章”
是因为“大有文章”
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地对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监督活动,目标绝不仅限于办结该起案件,更重要的是以办理该起案件为着力点,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的效果,进而激活现有公益保护机制,书写好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篇“大文章”,而“大文章”的主题,便是使人民群众拥有更美好的生活。
下一步,闵行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公益诉讼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深度融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加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视障人士出行“有爱无碍”。
来源 | 闵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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