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凝聚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虹口检察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11月30日,经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批复,虹口区正式成立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这也标志着上海首创的行政检察协调机制在全市16个区实现全覆盖。
12月22日,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虹口区检察院召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祥云,虹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组长宣一洲,虹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副组长孙军出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及14家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行政权和检察权行使的边界,检察权不能替代行政权行使。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要在地方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着重于搭建平台,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和支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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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规范化、实质化运作下,多出示范案例。虹口区在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监督和规模性租赁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了较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相关典型案例被最高检推广。下一步要围绕区域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结合打造“善治城区”的目标,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事例,达到协调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03结合虹口区打造“上海北外滩,浦江金三角”的目标,促进社会治理。要聚焦北外滩新一轮开发建设这一背景,加强法治供给,实现事了政和,努力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宜居安居环境提供积极的行政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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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和推进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各项工作。充分依托区委依法治区委,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理念思路、职能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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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相互增益,积极构建检察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完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刚柔并济、法理情并施的多元化工作手段,与行政机关保持“和而不同”的合作制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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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工作触角,找准服务区委、区府工作的契合点和新路径。在区委区府重点关注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上积极拓展,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努力提升品牌影响度,特别是要为超大型城市精细化管理背景下的区域社会治理找到一条新路径。
据介绍,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成立以后将与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实现有机整合,主要职能包括,建立由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参与的协作配合机制;协助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案结事了政和;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协同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深度参与行业整治和社会治理等。
下一步,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还计划建立年度工作通报、决策参考以及行政检察专家库三项制度,助力各项工作系统性、专业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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