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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 “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检察官解开老伯多年心结…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虹口检察

  “以前对法律法条不是特别了解,这么长时间以来,检察官一次又一次帮我答疑解惑,心中堵着的石头算是落地了、踏实了,感谢检察官。”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吴老伯(化名)在虹口区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内终于露出笑容。

  

  日前,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民主持召开了一场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解决了困扰吴老伯10余年的烦心事。


  

  

  10余年前,吴老伯的两个朋友为还赌债,谎称借车去外地,骗走老伯的桑塔纳轿车后,通过抵押的形式将该轿车以人民币7万元的价格销赃给他人。二人到案后,共退出赃款5万5千元。虹口区法院以诈骗罪均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吴老伯不服法院判决,认为量刑过轻、未区分主从犯、诈骗车辆金额认定不合理。2021年1月4日,他来到虹口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

  切实解决吴老伯维权困境

  检察机关是如何做的?

  

  

  “援助律师+司法救助”护权益

  区院受理了该申诉,并考虑到吴老伯在被骗后未得到两名被告人足额赔偿,且系本市建档立卡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长期租房居住,生活十分困难,对其展开了司法救助。2021年3月,区院向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请,并为吴老伯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虹口区检察院听取了申诉人及其法律援助律师的申诉理由,调阅了原案侦查卷宗、检察卷宗、审判卷宗,询问了原案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经过,复核相关证据,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后,查明吴老伯购买车辆时价格为8.4万元,至其车辆被骗时已实际使用一年多,且二名被告人关于借款金额的供述与收购车辆的证人证言之间证据能相互印证,定诈骗金额为7万元正确。二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从轻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二人在实施共同诈骗的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不应区分主从犯。因此,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对该诈骗案的定性正确,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

  

  

  “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解心结

  

  

  听证会上,针对吴老伯对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定认识上存在的偏差,检察官深入浅出地为申诉人吴老伯解释了民事借贷纠纷与刑事诈骗案件的区别、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别等相关法律问题。参与公开听证的三位听证员认为法院判决正确,检察官释法说理到位,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又再次对吴老伯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了解其目前家庭生活情况,希望他能够解开心结,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经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申诉人吴老伯表示愿意接受刑事判决结果,并感谢检察机关为此付出的努力,公开听证的方式保障了他充分发表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的权利。最终,吴老伯签订了刑事申诉息诉罢访协议书,表示不会继续申诉。

  

  

虹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听证会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落实“群众申诉件件有回复”、重复信访治理等工作,通过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等多种形式,拉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从而推进检察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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