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现场·预告 | 藏在车里的“不速之客”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不许停,往前开!”
一道低沉的男性声音突然传来
同时,一双手猛地从后座探出将她勒住
惊恐至极的车主刚喊救命
一阵电击的麻痛感随即传来……
2月25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与
《检察风云》杂志社
联合推出的《公诉现场》节目
将直播这起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
抢劫案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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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周敏、检察官助理徐路平将出庭支持公诉。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王恩海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赵丹共同为您解读。
案件概述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10月28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停车场发现一辆车后窗未关,便翻窗进入车内欲行盗窃未果,但因车辆报警为避免被发现而继续留在车内。22时许,车主携同事驾车回家,中途同事下车,均未发现隐藏在后排的张某某。半小时后,车主驾车行驶至加油站欲给车辆加油时,张某某从后座用手摁住车主并威胁其驾车离开,车主挣脱后下车并大声呼救,被告人张某某迅速从车内拿走车主和自己的包仓皇而逃。
数小时后,民警在一网吧内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并缴获赃物及作案工具。经查,车主被抢的包内有现金人民币90元、1副苹果耳机等财物。
2022年2月8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
公诉人介绍
周敏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徐路平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专家解读
本次庭审直播,我们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王恩海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赵丹两位专业嘉宾现场进行解读。
王恩海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刑事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赵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
本案诉讼焦点
被告人张某某辩称自己只是想偷车内的东西,并没有想去抢劫财物,张某某系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检察机关为何认为被告人构成抢劫罪?专家将结合庭审为您进行详细解读。请关注2月25日上午9:30,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检察风云》杂志社联合推出的《公诉现场》。
小贴士——法律小知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bklSJXubKqMUu6dmdjb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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