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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生中的“第一次”,你永远不要尝试!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神奇减肥药”真有奇效?

  电子烟为何如此“上头”?

  快递电饭煲中竟“另有玄机”

  ……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斩断寄递毒品隐秘链条

  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上海检察号召全民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坚决打击毒品犯罪

  2021年9月30日,金山区检察院对一起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案提起公诉。2021年7月,刘某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线上联系、线下闪送寄递的方式,连续多次向他人贩卖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2021年11月18日,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面对国家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瘾君子获取毒品的渠道也越来越窄,刑满释放的朱某等三人就想出一个铤而走险的“奇招”。为获取冰毒供自己吸食,三人从外省市购买两大包共19.83克冰毒,用胶带包裹后分别藏匿于两个电饭煲的底座内,通过快递寄回上海,妄图人毒分离、逃避管控。然而“毒快递”刚到上海,三人即被民警抓获。经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三人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八年三个月不等。

  2022年3月8日,徐汇区检察院通过远程开庭方式对一起贩卖涉毒“减肥药”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该“减肥药”(俗称“蓝胖子”)含有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品安非拉酮成分,仍然利用社交网络在其“朋友圈”兜售非法牟利。经法庭审理,张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受到法律制裁。

  

  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共护寄递行业发展

  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的多起贩卖毒品案件中发现,某平台外卖配送员存在通过平台实施代买同城配送贩卖毒品的情况。针对该平台存在监管盲区、缺乏对从业人员的相关监管制度,也未进行教育培训及安全考核等问题,今年初,闵行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同时邀请代表委员到场监督,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今年6月上海全面复工复产后,普陀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走访辖区内物流公司,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共同筑牢寄递行业“安全阀”“保护网”。同时,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快递协会,积极构建辖区寄递物流安全监管检警企协作平台,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防联控等机制,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

  

  创新禁毒普法宣传

  动员全民识毒拒毒

  2022年6月16日,长宁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来到某外卖平台营业网点开展“守护寄递安全”普法晨会。检察官与骑手面对面,宣讲“七号检察建议”内容,普及新修订的《上海市禁毒条例》,用生动的寄递毒品案例提示骑手加强新型毒品辨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检察官还向每位骑手发出“把关包裹安全、宣传寄递安全、守护城市安全”的检察倡议,并分发了《倡议书》。

  去年年底,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社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个涉寄递渠道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并向邮政管理人员、寄递从业人员就辖区居民安全、合法寄递提出了五条针对性的建议。发布会后,检察官为市民群众普及新型毒品的种类及危害、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等禁毒知识,提高寄递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法律意识及毒品辨识能力。

  “今天为大家带来一堂有关于禁毒的法治教育课,希望通过讲课让大家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绝不要有第一次。”近日,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马依雯录制了一堂“远离毒品 敬畏法律”主题法治网课,通过一起起鲜活的案例让青少年了解毒品的危害,提升识毒拒毒防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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