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检察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被亲弟冒名登记结婚后……
身陷“假婚姻”风波,想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辗转多个部门却依旧无果,这让重庆男子陈宝雷头疼不已。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在专项监督中发现线索后,依法能动履职,最终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当事人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日前,陈宝雷特意来到石柱县检察院,向该院检察官牟俐蓉表达诚挚谢意。
弟弟冒用哥哥名义登记结婚
说起自己的经历,连陈宝雷自己都觉得过于戏剧化。“我的名字怎么会登记在弟媳的结婚证上?”2020年3月,当弟媳李芳准备离婚向陈宝雷索要户口材料时,陈宝雷才得知,弟弟陈宝雨冒用他的身份信息与李芳办理婚姻登记的事。
原来,早在2000年,陈宝雨在沿海城市打工,与一同打工的女孩李芳相处已久,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当时陈宝雨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便与父母商量决定,“借”用哥哥陈宝雷的户口本,与李芳登记结婚。就这样,在哥哥陈宝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陈宝雨冒用了陈宝雷的身份信息与李芳在石柱县某乡镇民政机构办理了婚姻登记。2002年,陈宝雷与吴琳在石柱县另一乡镇民政机构登记结婚,生活平静而充实。
直到2020年3月,陈宝雨与李芳办理离婚手续时,二人才将实情告诉了陈宝雷。更让陈宝雷始料未及的是,这起借名登记结婚的“荒唐事”,竟给他的后续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错误的婚姻登记无法被撤销
为了早日摆脱“假婚姻”给自己带来的影响,陈宝雷决定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此事——撤销与弟媳李芳的错误婚姻登记。
从2020年底开始,陈宝雷先后辗转多个部门,但问题均未得到解决: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却认为不符合撤销登记的法定条件,要求其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自己与李芳的婚姻登记无效,但法院认为此事不属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等应当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陈宝雷主张婚姻无效的理由于法无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告知陈宝雷,如果认为婚姻登记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2月,陈宝雷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民政部门为自己和李芳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法院审查后遗憾地告诉陈宝雷:“婚姻登记这个行政行为发生于2015年5月1日前,超过了起诉期限。”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起诉。
本以为走进了“死胡同”,没想到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机。当时,石柱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正开展行政诉讼监督专项行动,陈宝雷行政诉讼案进入了该院检察三部主任牟俐蓉的视线。
“在审查陈宝雷诉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纠纷案的行政裁定时,我们发现该案很可能存在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而当事人又确实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牟俐蓉说。
调取该案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卷宗,查看两起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走访当事人所在村村支两委干部、当事人的邻居及家人,向诉讼代理律师详细了解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的事情经过和该案背后曲折的维权过程……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石柱县检察院初步认定,法院裁定并无不当,当事人陈宝雷确实存在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事实。
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不再难
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坐视不管。石柱县检察院与法院、民政部门会商后,决定根据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由民政部门撤销陈宝雷与李芳的婚姻登记。
为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维护婚姻登记秩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石柱县检察院启动了一体化办案机制,一方面,由四分院加强对本案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由市检察院指派专人与重庆市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消除认识分歧。
2022年3月1日,石柱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撤销陈宝雷与李芳的婚姻登记,并针对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审查不严谨等问题,建议规范和完善婚姻登记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婚姻登记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3月14日,石柱县民政部门依据检察建议,撤销了陈宝雷与李芳的婚姻登记,并对全县婚姻登记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复查。
为妥善解决冒名顶替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达到“促进管理、创新治理”的效果,在石柱县检察院的推动下,该院与县民政部门会签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意见》。
该协作意见明确了县民政部门如发现存在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婚姻登记案件线索,当事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撤销相关错误婚姻登记的,应及时将线索移送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在收到移送的线索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及时向县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最开始面对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这个问题时,我们也挺犯难的。如今我们可以借助检察机关的力量,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撤销特定情况下的错误婚姻登记。这不只是为群众办了实事,也是为民政部门填补了漏洞。”石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段小菊介绍说,目前,石柱县民政部门已依据该协作意见向石柱县检察院移送类似案件线索2件。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张博 通讯员秦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5/t20220511_556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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