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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时评】把握“四个全面”新表述逻辑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最新表述。这一新表述,体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的历史逻辑,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体现了新发展阶段治国理政战略布局的实践逻辑。

  历史逻辑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这个新发展阶段应该放到近代以来为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程中来加以理解,放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来加以理解,放到人类现代化进程中来加以理解。

  第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以贯之。

  中华民族创造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但近代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封建统治的腐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

  在社会危机空前深重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极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自此,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砥砺奋进,硕果累累。中国前所未有地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心。

  第二,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我革新。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

  新时代,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历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清醒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和不变,永远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敢于和善于分析回答现实生活中和群众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第三,人类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后发优势。

  尽管人类现代化进程始于西方,但中国作为具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发展优势和机遇优势的后发国家,有足够的信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中取得突破性胜利。只要一步一个脚印、一个目标接一个目标去落实,最终一定能实现民族复兴、人民幸福。

  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在阶段性与连续性的辩证关系中把握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承前启后。这对于动员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继续奋斗,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可谓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理论逻辑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对“四个全面”的内容进行调整正当其时。它不仅合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的历史逻辑,也合乎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

  第一,“四个全面”体现理论的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四个全面”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始终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历史高度,将治国理政长期战略和阶段性目标相统一而不断调整、提升理论内涵的。

  举例来看,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

  我们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分清主流和支流,实现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在这个基础上把党和人民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第二,“四个全面”体现理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四个全面”是在深入思考中国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实际结合起来,继而提出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这就意味着我们既不能“硬搬”苏联模式那一套理论,也不能不加甄别、全盘接受西方现代化的理论。

  第三,“四个全面”体现理论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的统一。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居于引领地位的目标提升了,其他三个“全面”的内涵也相应有了新的更高要求。

  比如,就全面依法治国而言,要进一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调“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实践逻辑

  “四个全面”是新发展阶段治国理政的长期战略布局,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意识为抓手,着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第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

  一方面,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带动了数字技术强势崛起,促进了产业深度融合,引领了服务经济蓬勃发展。

  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变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而面临冲击,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应当看到,人类已经进入互联互通的新时代,各国利益休戚相关、命运紧密相连。全球性威胁和挑战需要强有力的全球性应对。解决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各国应该努力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都是行不通的;任何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行径,都是行不通的。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踏上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征程。

  一方面,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党的坚强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

  另一方面,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强解决难题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第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涵有所变化,但始终从人民的关切出发、从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发这一实践逻辑没有改变。

  我们要全面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稳固农业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增强社会治理乃至全球治理的能力。

  归结起来,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全覆盖、突出保基本,集中精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生活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杨娟)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32/u1ai85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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