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三重三强”写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11-2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朝阳市朝阳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要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不断加大以案促改的力度、深化警示教育的广度、提高回访教育的温度,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重以案促改,强办案质效。今年以来,朝阳县纪委监委把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落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一是出实招深挖病灶。针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献实策对症下药。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监管漏洞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集中会诊分析,由点及面靶向治疗,以纪检监察建议的形式“开药方”,既点问题,又提建议,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提出整改意见。以此为鉴,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警醒监督对象必须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求实效标本兼治。切实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适时开展“回头看”。
重警示教育,强震慑作用。一是警钟长鸣,绷紧“纪律弦”。严格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坚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发放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用“案中人”告诫“身边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对照检查、自我剖析,认真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温馨提示,严防“节日病”。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六大纪律”,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年初以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700余条次,针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607人次。三是延伸阵地,传播“警示音”。持续深入开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从全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作风建设及专项整治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中,梳理筛选出部分典型案件,编写案例汇编,把警示教育传达到最基层,覆盖全县28个乡镇,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着力打造集创作、表演、宣传为一体的廉政宣传“创演基地”,全力做好地方特色小戏创作,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
重回访教育,强执纪温度。一是“把脉问诊”突出回访教育个性化。县纪委监委灵活“用药”,因人施策,明确回访对象范围、时间、程序、注意事项,通过电话回访、查阅谈心谈话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精准把握回访对象整体情况。根据其思想状态、性格特点等及时调整切入点,让回访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二是建章立制突出回访教育规范化。将受处分人员根据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时间等,分类建档,实时了解回访对象情况,把回访教育列为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通过定期回访,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细化回访工作职责权限,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其谈心谈话后,填写《教育考察登记表》,逐一归档,确保回访教育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已完成回访174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严管厚爱突出回访教育人性化。县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作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加强与组织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恢复受处分人员党员权利、解除相关处分,防止给受处分干部“贴上标签”“打上烙印”,努力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cy/system/2021/11/15/0301029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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