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守正创新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张忠
时间:2021-11-0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表对标,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属性定位和时代特征,深刻理解高质量监督的内涵外延和核心关键,自觉以政治监督为引领,以构建监督体系为支撑,以“三不”一体推进为路径,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在现代化建设大局中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基本前提是彰显属性、明确职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两个维护”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使命,要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做到心中有自觉、行动有方向、工作有实效。
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要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把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制定监督清单,挂图作战、全程监督、对账销号。要保障政令畅通。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初心使命。要时刻思考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切实把履行职责的初衷、检验工作的标准充分体现到“执行”中、落实到“发展”上。吉林省纪委监委紧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情况,探索建立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制定政治监督指导意见,开展省直部门落实“十四五”规划专项巡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要涵养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也是监督治理效能的集中反映。吉林省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省人大、省政协党组负责同志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面落实责任、带头净化政治生态;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全省政治生态集中调研,建立常态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以开展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图为11月2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干部在行政审批大厅开展监督检查。周传东 摄
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有效路径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必须坚持惩、治、防辩证统一,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始终保持“不敢”的有力震慑、不断强化“不能”的规范约束、着力养成“不想”的高度自觉。
要精准出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只有“后墙”不倒,监督才能“长牙”“带电”。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露头就打”的强大威慑。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紧盯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交织和隐藏重大风险的腐败案件,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两年来处置省管干部问题线索1022件、立案118件、留置3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3人。要融入治理,深度推进以案促改。案件不单是深刻教训,也是推动治理的宝贵资源。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关键是通过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体制弊端和机制漏洞,推动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化解风险、优化治理。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枢纽工程,协助省委制定深化以案促改的意见、召开省委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工作视频专题会议,对同区域、同领域、同类型、同岗位的省管干部案件集中进行分析,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巡视整改“回头看”,向省委专题汇报整改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领导、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激发动力,有效促进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必须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担当作为的高度自觉。分级、分类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健全完善集成高效的监督体系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内在要求是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健全完善集成高效的监督体系。效能彰显在外部,取决于内在。监督治理效能不是各项监督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深度协作、共鉴融合、优势互补基础上产生的倍增效应和综合效能。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必须坚持贯通思维、系统观念,统筹各项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加快构建多主体协同、各板块配套、全要素集成的监督体系。
用责任做强“单体”。监督体系就是一个责任体系,各监督主体只有知责明责,才能全面担责尽责,做到齐头并进、均衡发展、相互促进。吉林省纪委监委组织编制省纪委监委机关、部门和系统三个层面的工作手册,制作监督体系框架图、党建体系图、工作关系图、组织机构图、调查措施流程图等,把每个部门、岗位的职能职责再明确、权力边界再厘清、工作流程再明晰,推动各监督主体全面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用机制畅通“经络”。制度机制是凝神聚气的“经络”,只有打通堵点、连接断点、消除盲点,使周身“气血”顺畅运行,监督的“拳头”才能更加有力。吉林省纪委监委探索制定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建立室与室“1+1”、室与组“1+N”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机构与同级纪委监委相关室(厅)、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部门的“1+X”工作协作机制,实施省纪委监委机关内部工作联动模式,打通“院内”、联通“院外”,推动各监督主体协同高效开展监督。用科技打造“翅膀”。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构建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吉林省纪委监委着眼监督工作实际需求,精心打造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建好监督信息数据库、监督信息综合分析平台,通过“一库一平台”拓展信息来源、加快信息共享、完善数据分析,定期形成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监督报告、省管干部廉政情况分析和廉政档案,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xw/yw/202111/t20211104_8274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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