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 | 变身的会客室
时间:2021-09-08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咦,局长啥时候换办公室了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工作人员在收发材料时,发现局长办公室搬到了原办公室斜对面。
“原来的办公室条件也不错,为什么要换到另一间呢,而且还是搬到了原来的会客室?”了解情况后,纪检监察组组长决定先找局办公室负责人了解情况。
“局长之前的办公室没有配套卫生间,不是很方便。所以我们把配备有卫生间的会客室临时改成办公室给局长使用。”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解释道。
会客室改成办公室使用,是否可行?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能否配备卫生间?带着这些疑问,工作人员马上找相关文件进行研究。
“设区市直属机关正处级领导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为每人24平方米,并且使用面积内不配套安排卫生间,规定里写得清清楚楚。”工作人员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试行)》等相关资料递给组长。
同时,经与局办公室人员了解,局长的新办公室使用面积刚好24平方米,未超标。但使用面积内配套了卫生间,违反了有关规定,属于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在局长用的办公用房已经超标,请马上整改。”当天,纪检监察组组长就约谈提醒局办公室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
据该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2017年的时候,这间办公室就因不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整改成了会客室。
“我以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这么多年,没有刚开始的时候那么严格,就抱着侥幸心理对领导的办公室进行了调整。”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说道。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把该局长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报告百色市纪委监委,受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委托,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局长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该局工作人员重新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
随后,该局长搬回了以前的办公室,超标配备的办公室重新作为会客室使用。
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向该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该局对所有办公用房进行排查。同时,还将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季度政治监督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通讯员夏辉伟)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9/07/030096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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