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坐地生财的“土地爷”倒了
时间:2021-08-1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1月,法院判决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班中村村委会原主任白应禄涉嫌职务侵占、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缴个人违法所得116万元。
至此,这起在当地影响恶劣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墨江县曾经是国家级贫困县,白应禄作为一个贫困乡镇的村委会原主任,却利用职务影响坐“地”生财,收受贿赂116万元,侵吞集体资金23.344万元。
去年5月,墨江县借助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对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巡察。进驻后的一天,巡察组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联珠镇班中村村委会原主任白应禄存在高价卖地,侵占村集体土地等问题线索。
“土地属于集体资源,岂容个人坐地起价?”巡察组高度重视,随即开展调查核实。
联珠镇班中村属于墨江县城郊结合部,白应禄是村里的“官”。核查组在走访调查取证中发现,面对调查走访,村干部和当地的村民都选择“默不作声”。
没有明确的证据指向,调查取证如何推进?线索核查陷入僵局。核查组决定另辟蹊径,先从进城务工及外来购地建房人员入手。
核查组挨家挨户走访外来建房人员,案件调查取证效果进展明显,白应禄坐“地”生财的疑云一层层被拂去。
2014年6月,外来务工的张某某欲在班中村购地建房,但因不是本村人,购地建房一系列审批手续困难重重。
“主任,你可要帮我一把啊!”经人介绍,张某某找到白应禄。白应禄拍着胸脯表示,让张某某不用担心,他自有办法。
2015年3月,建房用地批复文件交到了张某某手中。张某某为表示感谢,托人以转账的方式先后“支付”给白应禄20万元。
进城务工及外来人员看中联珠镇班中村的区位优势,就这样,白应禄成了购地者追捧的“土地爷”。
他借用侄子、侄女及村民之名,通过虚报审批、申报建房用地申请,违规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事成之后,购地者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给他“好处费”36万元。
白应禄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大张旗鼓地坐“地”生财,是因为早在2013年,白应禄就在集体土地上攫取过高额利益,尝到了其中的“甜头”。
“随着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我深知村里的土地会很‘值钱’,我昼思夜想,‘变通’手中的权力,挖空心思,让土地变现,作为村主任,在利益面前,我完全忘记自己的职责。”白应禄说。
按照规范程序,村民有偿流转土地,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向村民小组集体交纳土地流转总价20%的提留款。白应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8次把23.344万元提留款全部侵吞,占为己有。
白应禄不仅在为个人购地建房中忙碌“跑腿”,还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和地产开发商兜售起了“增值置换”服务。2012年,班中村新桥组项目建设征地开发,白应禄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以协助开展项目建设征地工作为由,向开发建设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索取财物。经双方协商,通过虚构、伪造房屋拆迁补偿假协议,让房屋拆迁补偿款来得“有理有据”,协议规定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白应禄支付了“补偿款”80万元。
身陷囹圄的白应禄从开始的抵触对抗,到真心悔悟,流下了后悔的眼泪,可惜悔之晚矣。(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委巡察办张杰罗媛华)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8/16/030094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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