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理论研究

以史为鉴 可以知兴替

时间:2021-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出自《旧唐书·魏徵传》:“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魏徵是唐朝政治家,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以性格刚直、敢于直谏著称,其言论多见于《贞观政要》,其中最著名的是《谏太宗十思疏》。

  魏徵死后,李世民经常对身边的侍臣说:“用铜镜可以端正自己的衣冠,用历史作镜子,可以明白兴衰更替,用人作镜子,可以看清得失。我经常用这样的方式防止自己犯错,现在魏徵去世,我就少了一面镜子。”

  到了北宋,欧阳修等人编撰《新唐书》对此略有修改:“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行文略有出入,大意则无差别。

  中华民族历来就有重史的传统——用悠久的历史观照现实、走向未来。史学传统可以说是构成中华民族文化结构的基本要素,而且这种传统内化成为深沉含蓄、厚积薄发的力量。

  中华文明五千年未曾中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是世界上惟一有几千年不间断历史记录的国家,从甲骨文、金文、《尚书》《左传》,到司马迁《史记》为代表的二十四史等,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究其因,一是中国人强烈的历史文化自觉,认识到史学的重要性;二是历朝历代都有开馆修史的制度和机构支撑。

  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形成了浓厚的重史传统,在历史中追求不朽,同时史家以高度的精神自觉完成典籍记载传承。我们熟悉的先秦历史散文,就是在史官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渐进产生并成熟起来的。其中,以《尚书》和《春秋》为代表。

  《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保存了上古历史文献和事迹,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尚书》的名字,就是“上古帝王之书”,在中国古代散文史上具有奠基的意义。

  《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断代史,是编年体史书之祖,其体例和笔法对后世都产生了经典影响。孔子晚年,决定把自己的所学编写成书,流传后世。孔子最用心的事业之一,就是依据鲁国史官所编《春秋》加以整理修订,成为儒家经典,当时孔子已经七十多岁。由于孔子编写非常用心,他的弟子子夏在整理时,竟发现一个字也改不动。对此,孔子说:“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意思是只有通过《春秋》这部书才能知道他的思想和见解。

  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历史,不仅是传统更是制度。据《吕氏春秋》记载,夏代就已经设置了史官。商周时代,甲骨文中频频出现“史”“册”“尹”等字。《说文解字》对此解释:“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也就是指古代记事之官吏,即史官。老子,就曾担任周代的藏室史一职。

  史书是中华文明连续发展的历史记录,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时期的风貌,成为宝贵的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民族文化的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是各民族历史文化认同的产物。

  往来成古今,历史接力棒不断传承,交到了中国共产党手中。站在百年的重要历史节点,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奋斗史,也是一部不断创造奇迹的辉煌史。

  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更是一部精神构筑史,历史从哪里开始,精神就从哪里产生。100年来,我们党铸就了一系列伟大精神,构建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和刻印在人类史上的鲜明足迹,在历史的时空中立起不朽的丰碑!

  对于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来讲,百年只是宏伟事业的开始,只是新的华章的序幕。我们立志于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百年的历史如同一面辉光四射的镜子,可以跨越时空、历久弥新,能够映照现实、远观未来,让我们看清楚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在新的征程上再接再厉,奋勇向前。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llyt/202107/t20210709_11653890.htm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