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强化双提升,助力检察宣传工作行稳致远
时间:2024-12-1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12月6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省检察院宣传处开展“双强化双提升”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互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分析存在原因、提出防控措施,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诊脉开方”。会议由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吴旭鹏主持。
会上,宣传处处长介绍本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具体任务分工、近年来工作亮点,认真梳理了本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针对性较强的防控措施。宣传处其他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内容,就如何在本职岗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发言。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宣传处近年来围绕省检察院党组中心工作,能动履行宣传职责,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展示检察好形象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围绕梳理排查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针对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建议。
会议强调
检察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也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舆论阵地监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会议要求
●要把忠诚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特征,对党绝对忠诚。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忠诚是第一位的根本属性和根本政治要求,必须成为检察人员的“红色基因”,融入血液、浸入骨髓、深入灵魂。要把绝对忠诚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程。
●要把担当作为政治机关的行为特征,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党建业务双推进双促进,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一起建,坚持党性党纪党风一起抓。打足“舍我其谁”的精气神,吹响“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冲锋号,迎难而上、动真碰硬,绝不能见事就躲、见难就让。
●要把干净作为政治机关的形象特征,保持清正廉洁。在政治上、业务上“高人一筹”,经得住诱惑,管的住手嘴,抵得住“围猎”,坚守底线,自律自强,提升综合素养、道德修养,脱离低级趣味,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变色、不掉队、不出列。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12/t20241209_6755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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