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4-12-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火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火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火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2032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2-19公安机关全力维护海防...
- 2025-02-19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长江...
- 2025-02-19监守自盗 50余万元...
- 2025-02-19抓赌的只拿钱不抓人?...
- 2025-01-06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 2025-01-03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 2024-12-25“临界预防+一般预防...
- 2024-12-25沙坡头检察:整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