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理论研究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落实司法责任制贯穿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全过程

时间:2024-11-28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抓实抓好“三个管理”,需要聚焦高质效检察履职,紧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主线,围绕检察履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健全完善对检察监督办案各环节全方位的闭环管理和有效监督。

  把落实司法责任制贯穿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全过程

  

  □必须在事前统筹用好强化理念引领、明晰工作导向、框定权力边界、防范风险隐患作为“三个管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实现“赋权”与“控权”有机统一,从一开始就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必须坚持过程导向,在事中通过立体全面的监督视野、精准实时的跟进管理、内外监督的同向发力,切实把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要着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结果导向,通过事后开展系统审视、科学综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引导每一名检察人员躬身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与时俱进优化检察管理模式,鲜明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如何抓实抓好“三个管理”,笔者认为,要聚焦高质效检察履职,紧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主线,围绕检察履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健全完善对检察监督办案各环节全方位的闭环管理和有效监督。

  事前要突出“理念引领、明晰权责、风险防控”

  高质效检察履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目标任务,必须在事前统筹用好强化理念引领、明晰工作导向、框定权力边界、防范风险隐患作为“三个管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实现“赋权”与“控权”有机统一,从一开始就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一要常态化推进司法理念学习教育。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都必须首先从理念上着手。围绕贯彻落实最高检系列新理念,河南省检察机关通过主题教育、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等,督促引导干警切实把“六个坚持”“三个善于”等新理念转化成行为自觉、融入监督办案,探索建立新时代检察理念指引司法实践专项评价机制,有力带动各项检察业务提质增效。要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内涵要义和价值取向,持续加强教育引导、深化学思践悟,跟进更新司法理念和管理理念,以理念转变引领高质效管理、高质效办案,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

  二要精准化明确业务工作导向。适时调整业务工作导向是加强检察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责任落实。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先后出台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十二条措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案指引等24件指导性文件,为全省三级院检察履职明晰了方向、划出了重点、提供了遵循。要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制定相关司法办案程序指引、实体认定标准和正负面评价清单,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要及时针对性制发工作要点,精准开展专项活动,把控业务发展方向,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要动态化修订职权清单。职权清单是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基础。河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持续健全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四张清单”,为检察履职、监督制约框定了边界、明晰了权责。下一步,还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建立职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责始终保持动态平衡,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四要制度化加强风险防控。风险防控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检察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积极适应检察履职内涵、外部环境的变化,聚焦履职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紧盯监督办案的关键环节,对内部管理“薄弱点”和问题易发“风险点”,进行制度化筛查、动态性更新、清单式管控,努力构建“适应改革要求、贯穿办案全程、措施具体管用、责任构成闭环”的风险防控工作格局,精准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真正实现“放权不放任”、“管权”与“管人”相结合。

  事中要突出“全面管控、实时监控、协同监督”

  高质效检察履职,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坚持过程导向,在事中通过立体全面的监督视野、精准实时的跟进管理、内外监督的同向发力,切实把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检察管理的有效方式。河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印发“一规定两通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督办清单”,有力保证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准确落实。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从政治上考量,及时向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事件,争取支持;同时要从业务上考量,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争取指导,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上级院要建立疑难复杂案事件请示报告规范答复制度,以精准指导实现条线精准管理。

  二要实时做好案件流程监控。流程监控的本质是以过程控制提升办案质效。做好案件流程监控,既是抓规范和效率,也是抓质量和效果。要充分发挥案件流程监控能够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消除隐患、把控案件质效的重要作用,坚持在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增强监督时效性、提升监督效果上下功夫,深入业务抓准监控点,加强对案件办理关键节点的同步监督,完善常态化预警、定期通报督促制度,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到位。

  三要推进检察官联席会议实质化。检察官联席会议旨在为检察人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决策辅助,并对检察权运行形成监督制约。要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应当上会讨论的案件类型,确保应上尽上;建立类案检索情况同步汇报制度,有效防止“同案不同办”;拓展讨论范围,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及社会治理问题的分析研判,促进源头治理;强化结果运用,要求承办人在审查报告中对是否采纳参会人员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推动检察官联席会议实质化。

  四要深化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加强检察权运行外部制约监督、促进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要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自觉,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面落实和“四大检察”全覆盖,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权的充分行使,通过做实外部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五要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保证公正司法、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先后出台记录填报“正负面清单”、建立承诺制度、设立咨询专员,组织开展巡回宣讲,抓严抓实晋升核查、案件倒查、追究问责等措施,逐步构建形成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的全链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解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把“三个规定”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堵住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风口”,让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免受干扰,切实把精力放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上。

  事后要突出“系统审视、科学评价、结果运用”

  高质效检察履职,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是有效保障。要着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结果导向,通过事后开展系统审视、科学综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引导每一名检察人员躬身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机制。个案质效是整体质效的基础,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源头关键,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必须从个案质量抓起。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机制,通过评查发现问题,通过讲评强化指导,有力推动以个案质效提升带动整体质效提升。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重要牵引,坚持凡评查必讲评,一方面,“四点两面”抓检查评查,把实体、程序、文书、效果作为评价重点,多维度对案件质效作出综合评价;同时,要既抓优质案件,又抓不合格、瑕疵案件,以典型树标杆、强警示。另一方面,以评代训抓讲评,由案管部门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重点指导,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提升证据审查运用和法律适用等能力水平。

  二要完善抓实内外反向审视。反向审视具有站在“后端”看“前端”的天然优势。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既需要对内深挖控告申诉检察这个“富矿”,反向审视检察履职不到位问题,也需要跳出“检察”看“检察”,定期将各类监督数据特别是异常、倾向性数据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单位相关数据进行交换比对,利用外部数据反向审视检察履职办案监督质效。同时,要把发现的问题作为调研指导、检查评查、业务调度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参考,针对性规范监督办案活动,助推法律监督质效提升。

  三要深化推进政治督察。政治督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是通过政治视角对被督察单位的司法理念、业务运行、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审视。2022年河南省检察院研究出台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来,分3轮对8个市级院开展了政治督察,有力促进了“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入心见行。要充分发挥政治督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政治体检审视、反思、整改具体问题,进一步强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和解决司法责任制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实现讲政治与管业务、管队伍融合贯通。

  四要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追责惩戒是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创新打造“一体化”司法责任调查模式,推行司法责任咨询评议制度,办理的全国首起检察官惩戒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改革典型案例。要把责任落实、认定、追究与“三个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常态、严格规范开展司法责任调查,充分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业审查职能作用,抓实做细追责惩戒“后半篇文章”,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督促检察办案人员更加担当尽责、规范用权。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1/t20241127_67441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