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出台《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办法》 持续做实做细重点领域监督工作
时间:2024-11-2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印发了《淮北矿业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从职责定位、工作目标、监督对象、监督内容、机制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提出要求,推动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助力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近年来,淮北矿业集团纪委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尤其是巡视、审计反馈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出台了《强化招标和采购管理刚性规定》《关于建立工程建设和货物采购廉洁档案的规定(试行)》《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今年年初,集团纪委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党委出台了《淮北矿业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办法》。
《办法》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开展工程项目监督。集团两级纪检机构对工程项目建设按监督权限,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变更、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情况,分层级实施监督检查。
《办法》强调进一步压实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督促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将工程项目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盯住“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密防控廉洁风险。强化“监督的再监督”,与职能部门就敏感问题随时沟通、重要事项定期会商,督促职能部门围绕招标、合同、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变更、验收、竣工决算、资金使用等重点内容加大业务监管力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助推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办法》要求丰富拓展监督载体和抓手。纪检机构通过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廉洁合同及执行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和货物采购廉洁档案建立及运用情况,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采取“纪巡联动”“纪审联动”或专项整治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并推动整改。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8种问责情形。符合问责情形的,除对当事人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外,对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规定了纪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台账管理、情况报告以及问题线索处置等内容,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支持保障工作提出要求。(淮北矿业集团纪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tszs/p/122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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