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湖滨区:监督守护白天鹅栖息越冬
时间:2024-11-21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1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对一艘流窜两省黄河河道非法营运、危害白天鹅安全问题的无证船只展开公益诉讼实地调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白天鹅保护协会会长张明云受邀参与现场监督。
每年冬季,有上万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飞临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栖息越冬,三门峡也因此被誉为“天鹅之城”。2023年9月26日,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张明云建议,检察机关应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珍稀野生鸟类保护,依法打击危害白天鹅等珍稀野生鸟类的行为。三门峡市检察院经线索评估后,指定湖滨区检察院办理。
湖滨区检察院经实地走访查明,每年冬季,不少游客将面包、膨化食品等随意丢入湖中投喂白天鹅,并存在违规垂钓行为,鱼钩、鱼线容易对白天鹅身体造成伤害,遂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案人员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职责交叉等问题,造成监管缺位。今年1月25日,湖滨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其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随后,湖滨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天鹅之‘益’”公益保护微信举报平台全面上线运行,群众扫描二维码可实时举报,集公众力量共同守护黄河水脉,深入营造人人监督、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湖滨区检察院“天鹅之‘益’”公益保护微信举报平台收到举报线索20余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全部得到解决。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赵丹)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20_6738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
- 2024-11-24【媒眼看陇检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