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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多措并举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4-11-2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延津县围绕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这一政治任务,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出靶向纠治,注重常态长效,多措并举逐步探索建立了“面对面反馈明责、点对点督导压责、硬碰硬评估问责、实打实成果运用强责”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新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一是抓好“两次反馈”,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和完善巡察整改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开好集中反馈会,通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委书记交办反馈意见和日常监督重点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一把手”递交政治承诺书等,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同时提醒分管县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集中反馈会后,各巡察组深入被巡察单位原汁原味进行反馈,并采取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形式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30场次,其中集中反馈会4场次;向分管县级领导发出提醒函21份,被巡察党组织递交政治承诺书16份,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3829个,已推动整改2950个,建立完善制度171项,清退和挽回各类资金220余万元。

  二是凝聚监督合力,督促整改落实。每轮反馈结束后,县委巡察办第一时间把反馈意见抄送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相关股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职责,认真督导被巡察党组织规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报送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台账、整改报告等。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照《延津县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和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逐条逐项审核,并重点会审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事项整改情况、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情况等,然后根据督查结果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成效评估并打分排名,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相关人员累计参加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会议57次,实地监督检查140余次,查阅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台账及相关佐证材料1600余份;“五方会审”整改方案、整改报告46份,累计对213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通过书面通知、口头交流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00余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对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2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提升整改质效。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细化问题清单,落实对账管理、销号管理,充分运用巡察成果。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放大巡察效应。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立巡立改推动解决民生问题140个,通过边巡移移交问题线索113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快查快办,查处党员干部46人。强化共性问题综合分析,推动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以点带面,综合治理,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针对巡察发现的领域性、行业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从“发现问题”到“提升治理能力”的实践深化,实现系统性整改。如结合县委第五轮对村巡察发现的养老金虚报冒领问题,发挥“巡察+”效应,推动全县各单位联动整治,2024年4月份以来,共筛选疑点数据3137条,核查确认1686人涉及违规领取养老金195.47万元,现已全部追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延津县委巡察办 徐晶玉)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d0f047fcba78471f8f0347c9f38e80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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