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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生态治理:以检察公益诉讼筑牢北疆生态屏障

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守护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守护古树名木 让山更青

  

  科右前旗由于地理环境、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的影响,仍较为完好地保留着富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古树名木历经沧桑,正是传统文化及历史信息的记录和传递者,与当地民俗文化融为一体。科右前旗阿力得尔苏木有这样一个因榆树而得名的村落海力森嘎查,海力森蒙古语意为“有榆树的地方”。2023年8月,科右前旗检察院接到了一起“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线索,称在景区游玩时发现古榆上挂满电线、被人为钉钉子等破坏树木的行为。

  

  

  

  

  

  

  “关乎全旗旅游形象、关乎生态环境保护,要高度重视。”检察长带头下沉,靠前指挥,深入事发地走访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审核把关,以此为着力点,压实行政机关的保护责任。经深入走访发现古树保护不同程度存在生长环境不佳、缺乏保护管理、资源档案不完备等问题,现状不容乐观。针对上述损害古树生长的隐患,2023年8月24日,科右前旗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年10月20日向有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古树保护职责,确保古树健康良好的生长环境。在收到回复后,对整改情况核实发现未能全面消除不利于古树生长因素,部分侵害状态仍在持续。2024年1月19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更加完备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古树生长安全隐患和不利因素。在持续督促整改下,古树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古树均挂上了统一铭牌,树池、围栏等保护设施一一得到完善,古树砌到围墙等现象也得到了解决。以阿力得尔为例,2018年古树普查结果阿力得尔辖区内古树登记在册数量为11株,无一级古树。经公益诉讼监督,阿力得尔苏木人民政府对辖区古树进行了全面排查,邀请林勘二院专家进行补充调查后得出,阿力得尔苏木古树数量达到669株,其中一级古树3株,二级古树255株,三级古树114株,2个古树群落297株。

  为持续开展“抢救式”整改,科右前旗检察院针对各苏木乡镇普遍存在的古树保护方面问题,向9个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当地政府担负起养护责任。为拓展古树名木保护外延,凝聚合力推动古树名木“老有所依”,守护好这片土地上的历史根脉,向科右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分析了辖区内古树保护存在的问题,并就建立完善古树保护工作提出加快建立地方立法等相关建议,实现了以检察之名守护文化记忆。

  

  呵护森林资源 让天更蓝

  

  森林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随着科右前旗辖区内采伐证发放数量和采伐额的不断增加,森林采伐面积也越来越大,出现林地不更新、更新不到位不及时、改变林地用途等情形,造成林地面积逐年减少。2021年林木采伐验收统计显示,有近394.9412公顷林地更新不达标。进行更新造林是增加森林资源、加大资源储备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如何避免损失生态效益,不降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质量,能否“青山常在,永继留用”,守护好森林资源尤为重要。

  2023年4月10日,科右前旗检察院开展林木采伐未更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与行政机关对接,对林木采伐更新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监管不到位,伐前无保、伐后无束,利益驱使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2023年6月29日立案并向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指导,确保更新造林的面积、密度、成活率等符合相关标准,加大对辖区内其他采伐迹地更新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全旗森林资源稳定。但因受气候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对该案中止审查。如今经过两个季节的造林,今年6月对部分采伐迹地更新情况进行现场走访,发现采伐迹地已经更新造林,成活率达到85%,经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已达到合格标准。

  

  为实现人大监督与公益诉讼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将上述办理林木林采伐更新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情况向科右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分析了林木采伐未更新原因,并就建立完善林地保护和林木林采伐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科右前旗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办理一案,恢复一片林”的目标追求,强化工作合力,从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分析研判,实现了以检察之力共护绿水青山。

  

  打击非法占用草原 让草更绿

  

  科右前旗“草原最美边境线”美名远扬,如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优势,将全旗旅游与公益诉讼工作相融合,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科右前旗检察院一直在行动。从依法打击非法占用草原行为、深入各个景区巡查乱倒乱堆垃圾问题、再到常态化踏查草原植被恢复情况,已然将检察工作融入了全旗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全旗旅游发展建设。

  

  

  

  

  

  

  以案件办理为切入点,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力维护乌兰毛都大草原的生态安全。2021年以来办理多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坚持犯罪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当事人承担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民事责任,督促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植被。目前该区域10928.95亩土地已经通过自然修复方式恢复植被,6148.3亩通过人工种草方式恢复植被,周边已设立警示标志牌埋设界桩,有效杜绝滥垦草原情况再度发生。同时以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为抓手,针对走访中发现沿边地区有刺萼龙葵生长,通过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治理的建议,从全面排查、清理、无害化处理、宣传防治等内容提出五条具体措施。同时建议当地其他乡镇加强对刺萼龙葵生长情况的排查防控。截至目前,共铲除刺萼龙葵1012.94万公斤,治理草原深处刺萼龙葵7.549万亩,草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厚植生态底色,守护美丽草原。科右前旗检察院办理的督促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履行草原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2020年度全国优秀案例,科右前旗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物种入侵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度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联合协作机制 让水更清

  

  科右前旗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与科右前旗河长制办公室、科右前旗公安局联合制定“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履职上出实招、亮实策,致力为科右前旗的河湖水生态环境绿色发展提供最优检察方案。

  

  

  

  

  

  

  2023年1月,在办理察尔森水库增殖放流相关案件中发现,水库增殖放流严重不达标。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特约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公开听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对河流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同时强化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提升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效能,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科右前旗检察院与松辽委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总队、察尔森水库管理局、科右前旗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意见》的四方协作机制,切实保护河流水生态环境。2023年7月10日,派员参加察尔森水库2023年度第一次增殖放流活动,对检察建议发出后的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水库依据整改方案需放流细鳞鲑、黑龙江鮰等共20余万尾。为持续推动全旗范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打造“前检公益诉讼”品牌,在察尔森水库建成了集公益保护、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保护基地暨科右前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

  

  

  

  

  

  

  创新机制、深化融合、促进发展。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对全旗范围内河流、湖泊进行排查,对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的行为进行整治,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跨区域协作,就阿尔山、前旗两地交界处牧民私自修建防洪堤坝缩窄河道影响行洪导致安全隐患问题,联合盟旗两级水利及相关部门共赴现场,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协商,有效推动了两地沿边地区河湖安全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了1+1>2的协同治理效应,将沿边地区河湖安澜的“安全网”织得更牢更密。

  

  保护野生动物 让生态更美好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科右前旗检察院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积极落实一案双审工作机制,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涉案人员非法猎杀了大量狍子以及古野兔、野猪、猞猁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对此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公益诉讼部门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随着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自然环境持续向好发展,生存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冬季大批野生黄羊跨越中蒙边境来到科右前旗境内栖息,成为了亮丽的风景。科右前旗检察院在推动“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走深走时的同时,也密切关注着沿边地区野生动物保护情况,依托“林草长+检察长”机制,积极开展巡林巡草活动,踏查黄羊保护等情况。为了给远道而来的黄羊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与满族屯满族乡人民政府友好交流,形成保护合力,向沿边牧户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发动沿边牧民群众和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监督举报,同时建议乡政府采取人工巡查与点位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黄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黄羊保护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非法狩猎损害公益案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已向林草局建议将该案的损害赔偿金投入到沿边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中,为沿边口岸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始终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主战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任重而道远。科右前旗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担负起共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检察责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1/t20241114_6723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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