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8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省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发改委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九个以”的实践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省委周祖翼书记在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
(一)扛牢政治责任,增强整改合力。委党组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印发巡视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组织各处室、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办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经多次沟通协调,形成了高质量的整改方案,配套完善了整改台账和工作清单。在集中整改期间,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1次专题会议,定期研究推动,协调解决问题。5月份,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查找自身不足,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合力。委整改办强化跟踪督导,加强上下沟通协调,不定期发布工作提醒,组织到4家联动巡视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
(二)全面对标对表,提高整改质效。根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我们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推动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2024年工作要点》《厦漳泉都市圈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围绕关键领域和补短板领域谋划储备项目1962个、总投资1.1万亿元。牵头建立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清单和项目动态推进机制,筛选储备首批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121个,总投资超1万亿元。研究编制《福建省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推动8家企业新纳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序列。成功承办中国—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推动召开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汇编形成2024年两批共70个典型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机制,重新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优化干部选育管用,突出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效。
(三)坚持以上率下,履行整改责任。委党组书记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坚决扛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抓、具体抓,多次审核修改整改方案,推动建立了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定期汇报、重点推进、点名通报等工作机制,实行整改办“两周一跟踪”、委党组(扩大)会“一月一调度”,落细落实整改工作。5月下旬,专题研究省纪委监委巡视整改期中督导反馈意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6月份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结合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密切关注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经常性作部署、提要求、督实效。主动强化责任担当,带头领办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海丝”核心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未来产业谋划、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重点难点问题34个,涉及整改措施62条,分别占问题总数的58.6%、整改措施的41.6%,而且均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立足我省优势特色,发挥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方面
1.关于推进深化改革不够有力,统筹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印发“丝路海运”工作要点,出台我省“丝路海运”港航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丝路海运”体系建设。二是举办以“推进港航贸一体化发展”为主题的第六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推动召开“丝路海运”2024年年会暨“海丝”文化交流会,开启首条通往海合会国家的“丝路海运”多式联运通道。目前“丝路海运”联盟成员超340家,命名航线132条,通达46个国家和地区的145座港口。三是充实工作力量,印发工作要点,承办“海丝”核心区建设现场会,政银企合力推动“海丝”核心区建设。
2.关于“丝路飞翔”建设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推动民航局发布公告,明确取消M503航路自北向南运行的飞行偏置措施,启用M503航线W122、W123衔接航线由西向东运行,我省空中出省通道增加2条。二是推动有关单位研究调整优化福州机场部分航线,今年福州机场创旅客吞吐量过千万最快记录。三是安排经费支持我省机场建设发展,全省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连续2年创历史新高。四是印发我省航空口岸国际客运航线航班资金补贴政策,恢复福州至纽约、厦门至洛杉矶国际航线,开通福州至首尔、厦门至巴黎等国际航线,国际航线增加到60条。五是推动提升我省机场高峰小时容量,福州机场高峰小时容量提升通过终期审查。
3.关于“数字丝路”赋能有待强化问题。
一是上线省级通导遥一体化卫星数据开发服务平台,上线国家遥感数据与应用服务平台国际版福建节点。实现“天目星座”卫星数据接入福建省卫星数据开发服务平台。二是印发《福建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卫星应用企业“走出去”。
4.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推动召开省全面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年度工作。推动中央编办批复更名设立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充实民营经济工作力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情况通报》专刊刊发我省“一小组一办一处一中心”做法,晋江市以良好政企互动营造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的做法被国办通报表扬。上线“易企办”掌上平台,升级问题转办功能。推动优化“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实现全流程闭环服务。二是推动新设立“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并在“金服云”平台上线。组织中小微企业参与融资情况问卷调查。推动出台《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推动开展2024年科技特派员选任工作。三是推动建立福建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将融资、用工等要素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定期监测民营企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四是起草《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由省政府印发实施。省发改委会同省工信厅在“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上设立“免申即享”专栏。
5.关于推动民营企业转型、龙头企业培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推动印发《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2024年工作要点》,加强跟踪问效,细化政策举措。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创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三是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生物制造示范工程,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6.关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问题。
一是发现、认定、处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60条,隐性壁垒处置及时率达到100%。二是印发《关于发布福建省2024年第一批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典型案例的通知》,编写隐性壁垒处置案例。三是起草《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提出115项改革创新任务清单。
7.关于政务服务“一网好办”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完成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蹲点调研服务中发现的48个问题整改。协调国家部委有效提升回流数据内容和质量。二是优化闽政通APP掌上服务能力、公共平台功能,提升电子签章公共支撑能力,闽政通聚合入驻超800项高频服务事项,提升平均日活跃数。三是召开协调会议,完成13个“一件事”数据回流申请。完成省直部门16套自建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规范对接改造。四是13件“一件事一次办”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上线国务院2024年提出的13件“高效办成一件事”。五是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立项批复。完成新版闽政通APP优化升级,智能客服“福晓宝”和“福建易企办”企业服务专区上线运行。
8.关于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完善政府失信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归集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违约失信投诉。将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二是牵头各部门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设立“线索征集专窗”,建立健全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隐性壁垒线索制度。三是汇总各地市2023年以来招投标在线投诉处理情况,并向九市一区招投标牵头指导部门进行通报。
9.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清单。二是开展促进闽台产业融合工作前期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分行业梳理闽台产业合作的模式和层次,研究提出促进闽台产业融合的总体思路。
10.关于推动政策落实仍需加速问题。
一是制定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牵头梳理上报提请国家协调支持事项。二是指导福州市形成福马产业合作园区初步方案,提出拟争取国家支持的配套政策方案,并向国家报送。
11.关于县域城镇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组织赴典型县(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报告。牵头起草了《关于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报省委省政府研究。二是制定印发了2024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12.关于指导统筹资金投向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谋划储备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资金项目。二是举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专题培训班。
13.关于统筹山海协作中产业协作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深化山海协作发展飞地经济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飞地经济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新的县级结对具体方案,新时代山海协作县级对口协作关系方案上报省政府。三是指导各设区市谋划生成103个山海产业协作重点项目。印发《关于推动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项目的函》。
14.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谋划推进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出台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完成评价报告,引导各地、各部门系统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核心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马尾物联网等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是遴选确定108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72亿元。四是成功举办省数字经济合作创新发展大会,推动对接签约项目421个,总投资约2030亿元。五是征集遴选了330家核心创新企业。
15.关于推动数字基础能力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跟踪对接国家数字基础设施重点评估要素,并将加快升级网络基础设施等任务纳入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二是完成新基建2023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并上报省政府,印发加快新基建投资的通知。三是福州、三明、泉州、漳州、龙岩入选2023年度千兆城市。四是完成政务“一张网”骨干网建设,实现与政务信息网等互联互通,并完成九市一区共101个节点的业务割接。
16.关于海洋经济优势未充分显现,海洋新兴产业规模小问题。
一是推动策划生成海洋经济储备项目256个,总投资超4200亿元。二是印发2024年度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工作通知,列入海洋新兴产业项目119个(占比30.7%),并纳入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三是研究起草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共同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17.关于我省海洋产业中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产值占比低问题。
一是研究起草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提出到2027年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产值目标。二是拟定世界航海装备大会海洋经济招商推介活动方案,召开海洋产业山海协作项目对接会。持续推动50个已签约项目落地,截至6月底,开工率达70%。
18.关于绿色经济发展还有不足,绿色技术创新支撑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印发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加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二是会同省科技厅印发实施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行动计划。
(二)党组紧扣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9.关于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待加强,指导各地谋划储备项目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已组织开展全省项目谋划及投融资业务培训,提升各地项目谋划、前期、储备能力。二是制定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和政策导向谋划项目,截至5月31日,已谋划储备50亿元以上项目123个。三是结合季度调度服务,指导各地强化谋划储备项目,截至6月30日,已储备项目1962个。
20.关于项目结构有待优化,电子信息和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少问题。
一是印发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和加快推进新基建投资工作的通知,谋划72个、储备34个数字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二是召开省数字经济合作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推介91个数字经济重点招商项目,其中24个新基建项目。50个新基建项目列入2024年首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21.关于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涉及项目相关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推动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资金闭环管理,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
22.关于推动产业发展不够有力,产业发展层次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会同省工信厅等7部门印发《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二是会同省工信厅印发《提升纺织鞋服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工作方案》。三是指导符合国家投向要求的石化化工、机械装备、纺织鞋服、冶金建材、食品工业等行业企业申报核心技术攻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产业项目的支持。四是重大产业项目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中沙古雷乙烯主体工程于2024年2月全面开工,我省迄今投资规模最大的产业项目—总投资711亿元的古雷炼化二期项目于2024年7月获省发改委核准批复。
23.关于电子信息产业中集成电路制造产业进口依赖度高,纺织化纤产业链受上下游影响因素多问题。
一是重大产业项目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中沙古雷乙烯主体工程于2024年2月全面开工,我省迄今投资规模最大的产业项目—总投资711亿元的古雷炼化二期项目于2024年7月获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提升我省炼油、乙烯、芳烃等重要化工原料供应能力,带动纺织化纤等下游产业提质升级,不断推动石化化工、纺织鞋服两大万亿级支柱产业融合发展。指导符合国家投向要求的石化化工、机械装备、纺织鞋服、冶金建材、食品工业等行业企业申报核心技术攻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产业项目的支持。二是安排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企业、团队。
24.关于服务业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占比仍偏低问题。
一是印发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政策措施。二是修订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反馈省财政厅后印发实施。
25.关于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力度不足,培育建设创新平台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各地各部门已按照通知要求,组织41家单位申报。二是对2024年度拟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审查。
26.关于工程研究中心在前瞻性、颠覆性技术方面布局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组织对各工程研究中心及所属行业开展摸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明确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瓶颈。聚焦高端芯片技术等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布局。支持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参与申报。
27.关于对未来产业谋划不足问题。
一是牵头组织赴全省各地市调研未来产业发展现状,召开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座谈会,形成我省未来产业发展调研报告。二是形成我省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上报省政府研究。
28.关于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还不够有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位供需情况研究分析,形成《关于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学位优化配置的研究报告》。下达省级预算内投资10720万元支持全省22个义务教育学位项目建设。二是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9000万元支持6个应用型本科高校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1045万元支持我省11个普通高中项目建设。
29.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施不足问题。
一是推荐福州申报国家第二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泉州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和福州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试点企业经验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名单并汇编出版。支持职业教育项目申请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二是2024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投资下达5400万元支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9个职业教育教学实训等项目建设。
30.关于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尚未实现地市全覆盖问题。
一是与省卫健委、财政厅联合印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扩容建设方案、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医院建设成效监测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监测。印发省级预算内投资(含中央补助)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容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容建设。二是2024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投资下达1亿元支持漳州市医院、武夷新区综合医院、宁德市医院等三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
31.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推进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已储备入库117个县级医疗卫生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二是在组织申报2024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时,积极支持县级医院、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项目申报。
32.关于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问题。
一是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现状和形势发展研究,已形成《关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二是积极储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完成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等重大项目审批,已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1496万元支持我省卫生领域项目。
(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33.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全面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健全落实与监督机构评估督导信息共享、重点会商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将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项目问题线索移交所在地纪委监委。二是研究制订《2024年评估督导事项清单》,已完成2项评估、4项督导。
34.关于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落实项目审批处务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相关处室会稿等工作机制。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申报和安排使用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科目投向、项目储备、申报责任、审核把关、下达计划、资金使用管理等要求。三是加强委主任办公会项目资金议题管理,落实会稿、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要求,加强决策程序审核把关。
35.关于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实施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党组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巡察领导责任落实。二是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巡察时间、程序,保证巡察质量。通报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推动自查自纠。制定巡察发现问题底稿及档案管理制度。三是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贯通协同机制,并组织学习解读。
36.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围绕“数字福建”开展“打深井”监督,发现问题9个,追责问责17人。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8个,推动建章立制29项,对省招投标协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条。二是对巡视移交的8条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在处置中拓展案源,发现问题线索2件2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督促巡视反馈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对22名责任人给予问责。三是制定或修订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内部工作制度、评估督导沟通会商机制、委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常态化听取职能处室汇报制度。四是抽调机关纪委同志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37.关于办理问题线索过度依靠机关纪委问题。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组负责处置处级干部及非党员监察对象问题线索、机关纪委负责处置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二是处置监督发现、巡视反馈、信访举报、案管移交的问题线索16件,谈话函询10件、初核2件(转立案1件),直接了结4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5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三是对问题线索全流程处置作出规定。今年已处置问题线索16件,谈话函询比率提高到62.5%,初核转立案1件。四是对移交的机关纪委处理的6件处级干部问题线索收回重新梳理研判并处置。
38.关于抓机关及基层党建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开展2023年度“达标创星”活动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多措并举推动述职评议考核指出问题整改解决。二是把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主体责任检查和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完成全覆盖考评。三是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发布节日廉政提醒,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持续纠“四风”树新风。
39.关于党建工作考评不够严肃问题。
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按50%的比例确定“好”的等次,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40.关于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先进”等次比例超过上限要求问题。
规范做好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工作,严格按要求设置“先进”等次党支部比例。2023年支部达标创星参评支部69个,设星级支部20个,五星、四星、三星支部比例分别为4.3%、10%、14.5%。
41.关于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有待加强问题。
积极有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开展党员队伍状况研究分析,印发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动员,党组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共有入党申请人8名,入党积极分子8名,党员发展对象1名,新发展党员4名。
42.关于抓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干部队伍人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优化调整;推进交易中心“老中青”梯次建设,接收安置1名副师职军转干部、从委机关选任3名干部到中心担任领导职务、选任2名年轻干部临时负责中心处室工作、内部晋升3名处级干部、2024年招录2名公务员。二是完成空缺时间较长的省经济信息中心信用服务处、应用软件处、网络通讯处等3个处长岗位配备工作,提任副处长2名;推动18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用好空缺编制资源,在2023年底招聘8名事业人员的基础上,2024年再次招聘9名专业人员。
43.关于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干部建设难以适应铁路高质量发展需要问题。
加强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吸收引进铁路院校毕业或项目工程相关专业干部,改善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从机关选任1名熟悉业务的处长担任中心副主任;招录2名交通运输、项目工程相关专业公务员;安排中心干部参加“强技能、促提升”业务培训和季度项目调研服务。
44.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开展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委托查核工作,近三年个报查核如实报告率逐年提高(2023年度达到94.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比例从10%提高到15%;对在重点查核中发现填报基本一致的干部进行提醒并要求补报;委党组专题开展干部政策法规学习,人事处开展2场相关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制定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举办专题读书班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题讲座,委党组带头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5.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教育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强化年轻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坚持在重大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和斗争本领。2023年12月以来,共提拔处级年轻干部21名,其中“80后”19名,“90后”2名;2024年接收2名引进生、招录9名公务员、遴选7名基层干部;组织年轻干部参与常态化项目调研服务,选派4名年轻干部到省信访局、福州新区、原中央苏区县挂职;举办1期“强技能、促提升”业务培训;进一步落实委党组“十要”“十严禁”意见。二是安排4名干部在季度推进会交流发言,10名年轻干部列席中心组学习并发言;发布7期“表扬进行时”;湖东讲坛累计举办361期。
(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方面
46.关于项目审核监管有待加强,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强化生态文明领域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省级预算内专项不再采用切块下达方式,均直接下达到符合条件的具体项目。二是调查查明福建博泉哈希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可信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商品服务平台”项目未发现投资造假及其他违纪行为,建议排除该项目投资造假嫌疑。三是对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对照检查,重点对信创领域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项目现场检查结果,龙岩市国产化替代联合实验室项目、泉州信创生态服务中心项目等项目进展顺利。
47.关于“路歌物流电商平台”项目存在平台主体套用、虚增投资额等情况问题。
一是项目业主已于2023年2月16日将获补助的200万元返还至连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二是调查查明项目确实存在平台主体套用、虚增投资额问题,收回200万元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过程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和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收回补助资金,没有造成损失,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检查处理。三是印发《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
48.关于未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和验收问题。
一是出台《省级预算内投资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加强项目评审和验收管理。二是印发《关于督促收回力普环保有限公司石墨烯项目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的通知》,督促福州市发改委抓紧跟进案件进展,加强资金追讨力度。三是项目从申报到安排再到中期评估,符合工作程序,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和违纪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检查处理。
49.关于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对“十四五”以来已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的渔港项目开展调研服务,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建设。规划内项目已开工115个,已完成省政府要求目标数的88%。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内投资渔港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渔港项目管理。
50.关于对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评标专家入库征集工作,新征集专家1284人。修订起草《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并已上报省政府,提出设立资深专家和应急专家分库。二是修订起草《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并已上报省政府,明确了鼓励跨区域选择优质专家资源,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51.关于对专家抽取环节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牵头制定《2024年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组织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暨专题会商会议、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会商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合力。二是研究制定《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专家抽取、考核、违法违规处置等各项情形要求。三是开展评标专家专项清理行动,今年以来对不合格、不适宜履职的2642名评标专家清理出库,对1068名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扣分,通报11起评标专家典型案例。四是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开放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相关项目中2名评标专家被重复抽取属概率事件,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52.关于省级信息化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省级信息化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业务培训会。二是核查8个项目评标过程并形成调查情况报告,责令大数据集团做好内部责任认定和问责处理。梳理“信息化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业务流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举办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业务培训会。四是向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发函,明确招标条款对业绩、奖励奖项及非强制性资质认证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编制。
53.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调查查明以省大数据集团为业主的个别项目软件部分存在违规问题,省大数据集团对相关单位进行追责处理。省数据管理局党总支对项目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升级改造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系统,实现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系统与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督平台对接。三是组织选编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印发给有关项目业主单位和应用需求单位。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需加强方面
54.关于能源保供压力大问题。
扩大我省电网“北电南送”通道输出容量,缓解北电南送压力。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已建成投产。厦门抽蓄已全容量投产;漳州核电1号机组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底投产。
55.关于煤炭油气对外依赖度较高问题。
一是签订完成100万吨省内煤矿电煤中长期合同,并上传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通报各省天然气合同签订情况,我省已全部完成合同签订。三是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报送煤炭储备基地项目推荐选址。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了浙闽支干线;我委核准了福建与广东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福建段)。
56.关于数据安全保障有待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提升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制定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漏洞管理制度等数据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等长效机制,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二是开展省电子证照库的安全防范技术能力升级,完成省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核验、数据接口访问认证、数据操作审计等技术措施的升级优化。三是制定《福建省省级政务云平台云资源动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政务云)出入机房管理制度》。
5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8.关于个别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核要求,强化对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对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领导同志进行提醒。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一)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省发改委党组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信访件3件,均属于意见建议或诉求类信访件,依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3件信访事项反映的内容均不属实,已办结。
(二)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处理干部情况。截止2024年6月30日,省发改委党组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调查或处置5件3人,已办结5件3人。其中,不涉及具体人员且反映失实或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形2件予以了结,对工作中存在不认真、不严谨的3名干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1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视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省发改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严实标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但在整改推进过程中,个别处室、单位对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要求理解把握不够精准,整改成效总结梳理不够全面到位;针对巡视整改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制度,后续跟踪抓落实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巡视整改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创新举措不够多。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一是对整改期间出台或牵头起草的一些政策文件,涉及面广、点多线长,短期内政策效果还没有全面体现。二是巡视反馈指出的有些涉及全局性、多部门和国家事权的工作,协调推动的难度还比较大。三是当前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较以往更为复杂,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增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办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委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集中整改期内全部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分析巡视整改工作经验和存在不足,采取更加有力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要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入研究、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三要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以改促治、以改促效,深化拓展巡视整改的综合实效,为发展改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063055;通信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8号;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fgwjgdw@fujian.gov.cn。
中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11-15/317697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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