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检察官办案手记:一把卷尺量情怀
时间:2024-11-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一个寒冷的冬夜,在南京市建邺区的某个大型小区内,4辆汽车的车胎一夜之间被人扎破。没过几天,又有6 辆汽车的车门被人恶意划伤。为什么同一小区接连发生故意毁财案件呢?去年年底,我几天内连续受理了两起类似的案件……
年近六十岁的老夏是一名老实巴交的环卫工,日常负责清运案发小区的生活垃圾。虽然老夏平日里寡言少语,但工作起来认真负责得很。然而,一段时间以来,老夏动不动就会碰到烦心事:夜间工作时,多次被胡乱停放的私家车挡住去路,因为是深更半夜,所以鲜有人前来挪车,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碰擦,老夏不得不更早起床投入工作,以免错过市政统一清运时间而遭人投诉。老夏也曾多次向物业反映,但始终没有解决。那天凌晨三点多,老夏像往常一样开展清运作业,不料又被几辆私家车挡住了去路,车上也找不到任何联系方式,再次错过清运时间的老夏越想越气,抄起车筐里的工具,朝挡路汽车的车轮扎了进去。
无独有偶,和老夏一样,小区业主胡彪(化名)也同样遭受停车之苦,好几次因出车被堵导致上班迟到。尽管胡彪曾三番五次好言相劝,也多次向物业反映有私家车挡道、占用消防通道,但收效甚微。终于有一天,胡彪拿起车钥匙划伤了堵路车子的车身……
两起案子都不大,案情也不复杂。由于两名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如实交代,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我院对两名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案子办结了,但案发的“诱因”还在。办案期间我们了解到,案发小区因停车问题引起的纠纷远不止上述两起。不少业主反映,为了能够抢到车位,大家“各显神通”:有的用废弃床垫、旧自行车等杂物“占座”,有的把车停在绿化带、人行道、应急车道上,还有的让家里人提前出来抢占车位……小区居民对此烦恼不堪,因抢占车位而引发的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私装地锁等问题又致使邻里纠纷接连不断,进而影响到小区的安全与和谐。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纠纷案件的背后,是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为何会屡屡发生纠纷案件?停车难题又为何难以解决?如果只是就案办案,将来会不会再次出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能否通过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了找到打开问题之门的“秘钥”,我们带着一系列疑问,再次来到案发小区开展深入调查。
一方面,我们通过查阅卫星图、小区规划图,进一步了解小区整体规划情况;另一方面,我们积极与街道、社区、物业以及部分业主沟通交流,力求摸清小区“停车难”的具体原因。
原来,该案发小区建于 2010 年前后,属于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混居小区,也是目前南京入住人口最多、入住率最高的保障房片区之一。建设之初,小区内建有二十多幢高层住宅和一所学校,并规划有 2600 个车位,基本能够满足当时的停车需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圈的快速拓展,小区周边交通越发便利,生活设施日益完善,学校招生人数也持续增加,大量外来人口陆续迁居或租住于此,随之而来的是汽车保有量陡增。据了解,目前该小区实际居住人口超过 1.4 万人,车位缺口近千个。
一边是持续增加的车位需求,一边是趋于饱和的用地空间,日益紧张的人地关系让供需严重失衡,进而导致小区“停车难”问题愈演愈烈,邻里纠纷时有发生,甚至酿成刑事案件。小区居民对此议论纷纷,却也没有更好的应对之策。
事实上,为缓解小区停车难题,属地政府曾指导有关方面做出过努力。比如,在小区周边道路实行“白天收费、夜间免费”的停车政策;在小区较宽的内部道路尝试增加临停点,甚至默许晚归业主在不影响次日通行的情况下在楼栋单元门口或相应空地临停过夜,等等。无奈上述尝试,效果有限。
“既然地下空间已经饱和、内部道路潜力不大,那小区其他地方呢?”抱着再试一试的态度,我们再次拿起小区的规划设计图纸,看看能否最大程度优化现有车位,可硕大的小区被抽象地压缩成一组组参数,让人很难从中分辨出相关地块的实际用途和占用情况。为此,我和同事商定,带上一把卷尺,深入实地,亲手测量。“哪怕多出来只有一个车位,也可以少一分争议、多一分邻里和谐。”
我们首先测量出一个标准车位的尺寸是宽 2.4 米、长5.1-5.3 米,然后再以此尺寸为单位,对小区展开地毯式排查和比对。半天时间下来,我们走遍了小区的各个角落,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除了小区南侧有块百来平方米的绿草坪外,再没看到其他希望之光。
“你们是什么单位的,在这里量什么?”就在我们实地勘察草坪时,一位业主大叔好奇地凑过来询问。我告知他,小区车位比较紧张,而这片草坪面积较大,若能改建成停车场,可以增加几十个车位。大叔一听,连声叫好:“那你们可真是做了好事啦!”大叔告诉我们,这块草坪原本是一处硬化了的小广场,后来为了增加绿色空间,对广场进行了绿化调整。
诚然,绿地对人们生活品质的提升十分重要,但相较于眼前小区居民急盼解决的停车难题,将草坪改造成停车场不失为一项更有意义的为民之举。
当我们将想法同小区物业公司初步沟通后,物业公司表示认可,但也有担忧,将现有绿地改成停车场,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款之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才行。
为了推动问题解决,那段时间里,我们多次深入小区开展问卷调查,结果超九成居民表示支持改建。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与交通、园林等部门沟通协调,道明小区居民面临的困难现状,提议推动车位改造计划,也得到了各部门大力支持。随后,我们建议物业公司推动草坪改建、规范车辆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多措并举缓解小区停车难题。
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将草坪改建事宜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序时推进改建工程。同时,也加大了文明停车的宣传力度,增加既有车位值班巡逻班次,并与周边商场、机构协商,将空闲车位在非营业时间以低价出租给小区业主。
如今,改建一新的停车场已投入使用,小区停车难题得到进一步缓解。该事例也得到了南京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成功入选 2023 年度南京市政法网格员工作季度优秀案例。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从未想过停车问题会成为刑事案件的导火索,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一把不起眼的卷尺会成为推动矛盾化解的助推器,会成为我手中丈量检察温情与司法温度的特殊工具。也许几十个车位仍然没能彻底解决案发小区的停车难题,但通过自己的努力,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做点实事,我感觉很欣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揣好手中的“卷尺”,用心用情地“丈量”好一名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怀。
作者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13_1675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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