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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落实“五必须”,网约房监管升级

时间:2024-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们一定会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认真查验入住人员身份。”日前,在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开展的网约房整治专项行动中,乐清市一网约房经营者郑重作出承诺。

  2023年8月,乐清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网约房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是网约房的熟客。此后,该院又陆续受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均可见网约房的影子。这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关注。

  今年初,乐清市检察院对辖区网约房现场走访发现,多人同时入住只要其中一人网上登记即可,未成年人无需登记和询问就可随意出入。经过网上查询和电话暗访,检察官还发现,网约房从网上预订登记、入住到退房,全过程都是通过手机扫码自助完成,房主根本无需查验身份也无专门工作人员。另据了解,网约房普遍存在登记信息不完整、未在公安机关登记接受管理、未成年人入住不规范等问题,且网约房尚属新兴业态,法律规定、行业规范尚不健全,导致行政监管缺位。

  就此,乐清市检察院多次与该市公安局磋商,并在达成共识后发送磋商意见书,建议其加大对网约房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约房经营者的业务培训,与之签订落实“五必须”安全承诺书,督促规范经营。

  8月2日,乐清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召开网约房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相关部门就网约房工商登记、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等要求向经营者作出提示,引导其规范经营。100余名网约房经营者签署落实“五必须”安全承诺书,表示要认真查验入住人员身份,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后及时报告。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共发现未成年人“五必须”落实不规范、入住人员信息登记不完整、访客走访登记不到位等问题8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协同各方推进网约房监管措施不断升级完善,绝不让网约房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场所。”乐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史淑菊表示。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郑佩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07_6713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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