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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以案促改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周口市纪委监委坚持从典型案例中剖析案发原因、特点,坚持个案查处与类案分析相结合,精准发现同类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图为该市淮阳区纪检监察干部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李昆源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评价办法,强化案发单位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考核评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红花镇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廖添慧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纵深推进“不能腐”。实践中,如何不断丰富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平台载体,建立健全完整闭合的以案促改机制?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杨光忠 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唐浩然 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 威 重庆市荣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扎实做好监督、办案、整改、治理、教育闭环管理文章

  记者:如何坚持系统思维,将深化以案促改作为查办案件的规定动作,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震慑、警示、整改、治理功效?

  杨光忠:近年来,我们扎实做好办案、整改、治理、监督、教育闭环管理文章,让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向治理提升“一串事”深化,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针对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们推动案发单位强化问题整改,并将以案促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政治巡察、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全链条压实责任,全过程督促整改,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上好教育“警示课”,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围绕案发单位的权力运行、内控制度、工作程序、干部管理等方面,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深入查找思想开关松懈点、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使改作风、改管理、改监督、改制度同向发力。以点带线拓面,加强类案分析,针对多发性、系统性、同质性问题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整治,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从个案整改、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延伸,放大以案促改促治的叠加效应。

  唐浩然:我们把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落实,把以案促改促治理念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剖析个案找准问题症结,研判类案找出普遍规律,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治理,形成查办案件、剖析生态、督促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工作闭环。实践中,坚持系统思维,如从查处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肖某案中,深挖同类共性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腐败窝案,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聚焦医药购销、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校园餐”等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尤其是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和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产生良好社会效果。建立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机制,联合职能部门推进各领域严查严防严治。同时,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统筹全市纪检监察力量,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整改、深整治、见实效。

  李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着力形成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推进整改的贯通协同、完整闭合的工作机制。紧盯工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国企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力、精准施策,将查办案件和做好“后半篇文章”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持续放大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叠加效应。比如,我们在查处荣昌区双河街道岚峰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过程中,深入剖析案件根源,透过个案分析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以及审计反馈等情况,总结出基层村社干部微腐败的9种表现形式,并以“规范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为核心,运用身边案、新发案、典型案,把纪律教育延伸到村组一线,为村社干部敲响警钟。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区)基层组织作风和腐败问题“以案四说”以案促改促治的实施方案》,在全区镇街同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同时,对村(社区)基层组织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起底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实现动态销号。

  推动惩治防贯通、查改治协同,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记者:提升以案促改质效,必须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升以案促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请结合实践谈谈,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杨光忠:我们坚持以建立完整闭合的以案促改机制为抓手,推动惩治防贯通、查改治协同,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实践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用好查办典型案件资源,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持续完善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济南市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试行)》,切实发挥政治生态分析评价的引领、规范、预警、修复功能,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剖析,分析症结根源、提出对策建议,着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专题分析并通报市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建立风腐同查同审同析同治机制,加强对腐败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研究,梳理通报一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案件,健全完善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确保震慑常在、警示常在。

  唐浩然:我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综合施策,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实现系统治理。以工程建设领域为例,我们推动问题整改清单化,针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一案一特点”的案件剖析报告,连同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发案发地区和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推进整改治理。推动全程管理规范化,督促市县两级稳步推行评标办法创新改革,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办法》等,持续优化完善招投标环节源头管控。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做实同级同类专题警示教育,依托娄底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将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李威: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统筹”的前瞻性,将强力震慑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将完善制度与优化治理相贯通,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拓展,实现通过治“已病”防“未病”。比如,我们积极创新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精心挑选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典型案件,因人施教,推动警示教育“精准滴灌”,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又如,我们聚焦发现的“蝇贪蚁腐”蚕食农村集体经济现象,深挖制度缺失、监管缺位问题,指导推动相关单位、镇街创新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股份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内容,修订或出台相关规范制度85个,从体制机制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在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用准、用好、管用上下足功夫

  记者:建立完整闭合的以案促改机制,必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强化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践中,如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性、规范性、实效性?

  杨光忠:我们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建议规范制发、促进治理、刚性执行等关键环节工作,在用准、用好、管用上下足功夫,确保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在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前进行充分讨论,在发现问题上求准,分析问题上求深,注重从人上找原因、从事中挖根源、从制度上查漏洞,确保所提建议依据充分、精准科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时间、制发情形、文书格式、程序规范等,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完善“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工作闭环机制,对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制定《济南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评查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增强刚性约束。

  唐浩然:办案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我们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一招,作为以案促改促治的关键环节,将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提出建议贯穿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靶向施治,跳出案件看案件,始终奔着问题去,聚焦被建议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内控制度、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人上找原因,在事上找根源,在制度上找漏洞,找准问题、找真问题,切实做到有的放矢,让被建议地区和单位心服口服。坚持规范管理,制定《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提示》,严把纪检监察建议起草、审核、报批、制发、抄送等程序流程,明确适用情形、事后处置跟踪等具体事项;制作纪检监察建议运用工作流程图,将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运用通过一张图表直观展现,让纪检监察干部对各环节一目了然,形成照单办事、依规用权的行动自觉。坚持跟踪问效,我们坚持把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约束体现在主责部门履职尽责上,构建“提出建议—限期整改—跟踪回访—结果运用”工作闭环,推动案发单位持续深化整改整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监督防控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

  李威:我们把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做深做实以案促改的有力抓手,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同步收集存在的责任缺失、制度短板、监管漏洞等情况,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案发原因和规律。对近年来查办的案件“逐案过筛”,加强个案解剖、类案分析,深入挖掘存在的共性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度,确保描述问题入木三分、指出漏洞发人深省、提出建议切中要害,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同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设立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回复期限,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和抽查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用严肃问责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增强刚性约束,防止“一发了之”,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落实。(作者:李张光)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10/29/c64d34eb0f2345e886f57c85053abe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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