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涉终本案件民事执行专项监督
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开展涉终本案件民事执行专项监督
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
(记者吴贻伙)安徽省检察院日前决定,自今年8月至2025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终本案件(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并助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据了解,专项活动将重点开展5项监督,即加强对违法终本案件的监督,加强对特殊执行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小标的和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涉企执行案件的监督以及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息诉等。
在对违法终本案件的监督方面,将重点监督不符合终本实质条件、未履行法定程序、终本后未依法恢复执行以及终本恢复执行后未依法执行等四类终本案件。在对特殊执行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督方面,将通过监督有关国家机关不依法履行“查人找物”、提供财产信息、排除财产处置阻碍等协助执行义务或者执行义务,以及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惩治力度,来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对小标的和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监督方面,将重点强化对执行标的额或未执行到位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终本案件,以及涉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执行案件的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对涉企执行案件的监督方面,将通过建议法院依法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信用惩戒、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依法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强化对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及时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此外,该专项活动还明确要求,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促进小标的、金融借款纠纷等案件和解履行。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27_667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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