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这堂“开学第一课”有点特别
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9月19日《检察日报》第6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赵彩宇特地为辖区学校学生准备了一堂与隔空猥亵相关的“法治开学第一课”。为什么选这个主题?还得从赵彩宇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
2022年4月,江禾(化名,案发时16岁)通过某网络社交软件添加被害人方初(化名,案发时13岁)为好友,并骗取其信任。在之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江禾在明知方初为幼女的情况下,还要求其拍摄裸照和不雅视频等发给自己,而且进行多次裸聊。2022年4月底,方初明确提出不愿再进行此类行为后,江禾以将其裸照、不雅视频发到网络上为威胁,强迫方初继续拍摄。同一时间段内,迟非(化名)、许晚(化名)二人也诱骗方初通过网络发送裸照和不雅视频。2022年5月,班主任发现异常后通知方初家长,其家长随即报警。
2022年6月,玉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江禾立案侦查。玉泉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结合网络性侵特点,玉泉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技术取证手段,通过对涉案电子数据及时恢复,深挖细查案件事实,及时引导玉泉区公安分局对遗漏的犯罪事实补查补证,对其余两名涉案人员监督立案。
2023年11月,玉泉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江禾有期徒刑二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迟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许晚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这是呼和浩特地区首例以猥亵儿童罪定罪的利用网络社交软件隔空猥亵儿童案件。
“我当时真的不懂,不知道发出去的照片有这么大的影响。”案发后,方初有了心理障碍,学习成绩也下降了。如何抚平方初的心理创伤成了赵彩宇的牵挂。为帮助方初尽早摆脱案件阴影,该院委托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力量对其开展心理疏导。接受多次心理疏导后,方初的情况有了好转,也有了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
同时,该院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电话回访等方式,督促方初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方初增强网络风险防范和自护意识。针对方初因案件影响无法正常上学的困境,该院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对其进行转学安置。
针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交平台私密信息治理存在漏洞、淫秽色情网站治理效果欠佳、未成年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问题,玉泉区检察院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磋商,共同协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并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达成共识,如加强属地网站管理,加大辖区网站日常监督管理和排查清理力度,依法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等。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9/t20240920_6657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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