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杨丽琴代表:以高质量建议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1月27日《内蒙古日报》第2版
“上午在办公室查阅案卷,下午到学校调研、收集两会建议,晚上整理调研报告……”1月25日晚10点,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丽琴办公室的灯依旧亮着,忙了一整天的她刚有时间坐下,梳理第二天的工作。
杨丽琴是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当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后,她始终坚持检察工作和代表履职两手抓、两促进。在日常工作中,她通过深入调研,不断收集老百姓关注的话题,为自己的建议和议案收集素材,提高履职能力。
“当选自治区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去年两会,我提出的‘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检察院部门设置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我很欣喜,也有了更强的履职动力。”杨丽琴高兴地说,履职一年来,她参加过3次培训、7次调研和座谈,每次培训和调研都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和提升履职能力的过程。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杨丽琴的履职初衷,也是她从检29年来的为民初心。多年来,她深入司法办案一线,先后办理了720余起重大犯罪案件。杨丽琴是出了名的“办案大拿”,曾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区优秀公诉人、全市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23年,又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谈及履职心声,杨丽琴说:“听民声解民忧,人大代表就应该时刻关注群众的所思所盼,积极担当作为,办好民生实事。”
自治区两会召开在即,杨丽琴准备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建议”带到会上,希望汇聚全民智慧和力量,构建起教育预防、提前干预、专门矫治等未成年人保护完整体系,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作为人大代表,我不仅要提出建议,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我会积极履职尽责,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努力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杨丽琴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2401/t20240129_6276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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