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送到群众身边 法检公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5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开展国家赔偿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案例讲解等方式,就国家赔偿定义、范围、程序、方式等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解读法律法规,促进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家赔偿工作。结合呼格吉勒图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进行现场讲解,引导分析当年政治、法律环境和案件情况,为前来了解的群众答疑解惑,通过重点介绍该案的赔偿流程,举一反三,让群众在具体的案事例中,深刻了解司法机关工作职能、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法律适用等内容,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和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加大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力度,坚持国家赔偿案件上级院逐案把关制度,下级院拟作出不受理、不立案或者不予赔偿决定的,逐级向自治区检察院请示,拧紧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把关口”。2021年至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赔偿类案件114件,决定给予赔偿87件,三年来未发生国家赔偿决定被改变的情形。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功能,针对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进行专项反向审视,逐案梳理和检视检察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提升刑事赔偿案件办理质效,提高办案人员工作能力,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将坚持国家赔偿工作当赔则赔的原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赔偿案件,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国家赔偿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5/t20240513_6462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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